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续志  
 
 
《阿城市志》
 
 
第二十二编 卫生
 
 
第二章 卫生 防疫
 
 
第二章 卫生 防疫
 
      1986年以来,继续开展以治理环境、除"四害"、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了较好成绩。截至2005年,有76个单位、4个乡镇、19个村屯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先进村镇。坚持以药物扑杀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除"四害",鼠密度城区控制在1.3%、农村2.5%以下,达到了省定标准;普及健康教育,2005年,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健康教育覆盖率均达到了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形成率75%,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10个和15个百分点。
    坚持全面开展传染病疾情管理工作,每年都对县(市)直属医疗机构、乡镇和厂企卫生院监督监测2次,对村级卫生所监测1次,覆盖面达95%以上,疾情报告率明显上升。2005年疾情报告率为99.84%,比1991年提高了17.8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地方病的防治力度,使甲状腺肿病患显著下降,甲状腺肿大率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大骨节病基本消灭,布鲁氏菌病得到控制,只有零星发生。特别是在灾后疫病防治上,医疗卫生部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91、1994、1998年阿城市发生3次较严重的洪涝灾害。卫生医疗部门共组织医疗防疫人员812人次,深入灾区开展救灾防疫工作,累计义诊体检15.7万人次,投入预防、治疗药物价值71.67万元,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发生和灾区广大群众的健康。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