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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避孕节育
1986~1991年,以已婚育龄人口为重点关注人群,集中力量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以药具、手术为主要方式,明确规定"一孩上环(宫内节育器)、两孩结扎"的原则,限制生育。对计划外怀孕的妇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手术;对计划外生育者给予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罚。6年中,计划生育部门共做女性结扎手术17 682例,人工流产手术13 897例,引产手术3 433例。
1992年开始,工作重点转为孕前型管理,广泛宣传教育,做耐心细致思想动员,增强育龄夫妇的避孕意识;结合切实可行的避孕节育措施,把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怀孕之前,减少直至杜绝计划外怀孕。在完成控制人口计划的同时,减少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的实施,加强对妇女自身保健工作。节育手术中结扎、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大幅度下降,人工流产的原因由过去的中止计划外怀孕为主转变为因避孕失败或意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为主。宫内节育器作为长效节育措施被大量采用,种类上有所增加,以适应不同类型女性的需要。避孕药具的使用量也大大增加,除按单位、街道、村供应网络免费发放外,还在药店、商场药品专柜中零售,方便群众选择使用。利用宣传网络,讲解药具作用和使用方法,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欢迎。
二、生殖保健
1998年,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开设生殖保健门诊和生殖保健药店,开展婚前家谱分析、婚后避孕及优生指导、孕产期和中老年性健康咨询、性病检查和治疗、更年期保健、老年保健等服务。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为育龄妇女建立生殖保健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开展避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实施"女性健康计划"和"男性参与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知识普及、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等方面服务。至2005年,全市育龄妇女已全部建立生殖保健档案,97.15%接受过健康普查,普查人数达96 644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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