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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家庭的基本功能并无明显变化,只在作用发挥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强化或弱化差异。
生产功能 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业生产完全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项目选择、经营等由家庭自主决定,接受市场调节。家庭的生产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在城市,也有相当一部分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商服和加工业户,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育功能 通过生育子女完成家庭、种族和社会的延续繁衍依旧是家庭的主要功能之一。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生育观念的转变使家庭的生育功能有了一定的弱化,出现了少量不以生育为目的的家庭,因为不育造成家庭解体的情况也大大减少。大部分家庭只生育一个孩子,男孩和女孩得到同等对待。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家庭也有一部分主动放弃再生育。对新生儿健康的关注程度加强,绝大多数夫妻在生育准备阶段即注意到优生措施,提高了生育质量。
抚养功能 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养。由于医疗制度、养老制度、就业制度改革和各种消费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家庭的抚养功能有所强化,而为完成这一功能所承担的负担大大增加。其中,对子女的抚养年限增加、费用加大。除生活水平提高增加了物质需求外,子女受教育时间的延长、就业形势的严峻都推迟了子女独立的时间,父母不得不继续承担抚养责任;已就业的子女也可能因失业或消费观念问题造成入不敷出,需要父母继续给予经济援助。在赡养责任方面,城市相当一部分老人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在日常生活支出上减轻了子女负担,子女的赡养主要是精神和心理层面。社会性养老服务机构有所发展,但还不能形成规模。当父母有重大疾病或不能独立生活时,赡养责任仍主要由子女承担。在农村,老年人的赡养主要由子女负责。当家庭成员出现疾病、残疾等情况时,除责任事故外,工作单位和社会承担的责任比例大大降低,医疗费用和生活照顾主要由家庭承担。
教育功能 家庭在教育方面投入的费用大幅度增加,发挥的作用则有所降低。各阶段教育、尤其是非义务教育费用的提高使教育费用成倍增长,家庭为教育投入的意愿也持续提高。大部分家庭选择把包括早期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过程都交由专业机构负责,在家庭教育中也以智力开发和与考试制度相关的技能教育为主,德育和体育、美育等受重视程度较低,家庭的教育功能没有得到全面发挥。此外,部分家庭忽略了家庭的无意识教育(即所谓言传身教)功能,导致家庭的环境、气氛或家庭成员的言行、价值观念等对子女产生了不良影响。
约束功能 主要是通过家庭内的规范、道德标准和感情联系等因素,对家庭成员进行一定的约束和管理。近年来,单位和社会对个人生活方面的管理和干涉日益减弱,家庭的约束作用逐渐凸显。但由于同时出现了家庭规模缩小、代系结构松散和个性解放思想的增强,这一功能未能充分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且因家庭个体的差异而强弱差别极大,有些家庭完全丧失了这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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