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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二编 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 水利
 
 
第三节 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状况
    1985年,阿城县水土流失面积11.67万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43.53%。1993年达12.97万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46.1%。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占土壤流失总面积的93.3%。水蚀严重地区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粮食主产区,多属中、重度侵蚀;中、轻度侵蚀大部分分布在东南部林区和中部阿什河两岸及北部沿江河谷平地区域。风蚀主要分布在杨树、新华及农田防护林体系不健全的农耕地块。水土流失给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造成黑土层变薄、地力减退、影响机耕作业、生产费用增加、减产减收。1996年全市坡耕地10.61万公顷,其中72.3%的坡耕地跑水、跑土、跑肥,黑土层厚度由初垦时的40~50厘米下降到10~20厘米,平均每年剥蚀3毫米,每亩地折合表土2立方米。1997年测算,全市因水土流失年均减产粮食50 360吨。全市有侵蚀沟1 554条,直接占耕地1 654.3公顷,增加磨牛地间接占地1 086.4公顷。2005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3.29万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47.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63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49.9%;中度流失3.28万公顷,占流失面积的24.7%;重度流失面积3.37万公顷,占总流失面积的25.4%。
    二、治理
    1986年,县政府制定了《阿城县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标准》。1990年10月,永源镇赵安屯小流域治理通过松辽委及哈尔滨市水利局联合验收,各项指标达到部颁标准。1991年国家《水土保持法》颁布后,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93年11月,阿城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单位。1994年8月全市拍卖荒山、荒地、荒坡、荒沟,与734户购荒户签订了"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状"。1995年获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先进单位,水土流失速度减缓。1998年4月,完成了1998~2007年《阿城市水土保持规划》的制定工作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永源镇赵安屯小流域于1999年9月列入国家"十百千工程",双丰镇民兴沟小流域于1999年9月列入国家"保护母亲河行动工程"。2005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为73 734.8公顷,占应治理总面积的55.5%。其中,采取耕作措施治理实施面积16 663.2公顷,采取工程措施治理2 125.6公顷,采取林草措施治理54 94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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