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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市志》
 
 
第二编 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质量
    影响阿城市大气质量的因素,主要是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机动车排放的废气。1986年,阿城县全年燃煤排放烟尘2.43万吨,水泥行业平均每年向大气排放水泥粉尘5.6万吨,对大气污染比较明显。1988年,阿城市有工矿企业210家、锅炉568台、15米以上的烟囱118个,工业废气排放总量441 448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过程排放401 535万标立方米。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5 084吨、烟尘5.43万吨、氮氧化物141吨、水泥粉尘3.5万吨,严重影响阿城的大气环境质量。经过治理后,大气环境得到了改善。1990年经监测,阿城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为每标准立方米0.335毫克,大气环境质量相当于国家二级标准。整个大气环境具有分布不均、局部污染严重的特点,总的情况是农村好于城市、山区好于平原。1999年,阿城市区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9毫克,低于国家二级标准。2005年下降至每立方米0.166毫克。
    二、水环境质量
    阿城市水资源较为丰富,净储量为5.59亿立方米,每年开采量与补给量呈均衡状态。地下水多无色、无味、无臭、透明,以重碳酸钙型为主,属低矿化淡水。水中除铁、锰含量稍有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于优良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呈平稳发展状态。全市主要河流有阿什河、蜚克图河、海沟河、大石河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特别是流经阿城城区、小岭、平山、舍利、新乡等乡镇的阿什河,污染较为严重。据1986年统计,全县排入阿什河的污水量为1 312万吨。其中,污染物质悬浮物6 358吨,化学需氧量11 812吨,生化需氧量552吨,挥发酚0.253吨,油35.17吨。1987年,污水排放量达到1 432万吨,平均日排放污水近4万吨。1992年,对枯水期阿什河河水主要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表明,阿什河的水环境质量实际上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四类水质标准。1995年,阿城糖厂和省纺织印染厂破产,生产污水排放量减少,阿什河水质状况有所好转,但水环境质量仍属四类水质标准。阿城境内的其他河流,虽然也程度不同地受到污染,但污染较轻,水环境质量属三类水质标准。2001~2005年,对污染较重的阿什河水新乡、亚沟、交界三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枯水期,新乡断面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亚沟、交界断面为二类标准;丰水期与平水期,新乡断面在二至三类徘徊,其他两个断面为二类标准。境内西泉眼、红星等大中小型水库水质较好,各项污染指标低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水质标准,符合灌溉标准要求。
    三、城区环境噪声
    20世纪80年代,阿城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工业生产噪声、交通噪声、建筑噪声比较严重。1986年,在城区环境噪声的组成中,工业噪声占40%、交通噪声占29%、建筑噪声占20%、其他噪声仅占11%。仅1986、1987两年,市环保局就处理噪声信访案件21起,占接待信访量的42%。经过治理,90年代初城市环境噪声有较大改善,但各环境噪声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仍有一定的差距。2000年,居民文教区白天超3.5分贝、夜间超1.2分贝,一类混合区白天超1.5分贝,二类混合区白天超2.3分贝、夜间超0.4分贝,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白天最小值也超4.1分贝,环境噪声污染仍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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