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续志  
 
 
《阿城市志》
 
 
第二编 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章 环境保护
 
 
第二节 综合治理
 
      一、大气污染治理
    改造锅炉  1985~1986年,共改造锅炉35台,其中阿城继电器厂、黑龙江纺织印染厂、阿城糖厂等8个污染大户的12个污染项目得到治理,这些单位的林格曼黑度由四级以上变成一级以下。1987年,市轧钢厂投资35万元解决加热炉污染问题。1988年,全市先后治理锅炉97台、窑炉7台。从1990年开始,对全市579台锅炉烟尘污染状况进行监测和复查,建立完善锅炉存档登记卡,同时治理了17个大气污染项目,总投资143.8万元,改造更新锅炉12台。
    集中供热  阿城集中供热最早的是阿城继电器厂,1988年,厂区和居民生活区联片供热面积55.51万平方米,拆除1 450个民用小烟囱,每年节煤1 400吨,建成阿城第一个烟尘控制区。1989年,市政府投资11 388 万元,建阿城热电厂。1990年10月,一期工程两炉一机投入运行,集中供热面积34万平方米,当年取消分散小锅炉89台。1991年10月全面投产。其中环保投入1 157万元,用于建水泥厂和复合肥厂,做到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热电厂年耗煤20多万吨,当年淘汰了160多台小锅炉,拆除159个烟囱,年节煤6万多吨。每年减少烟尘排放量1.8 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7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248吨。市区内大气总悬浮微粒由1989年的每立方米0.480毫克下降到1992年的每立方米0.337毫克;二氧化硫浓度年日平均值由每立方米0.035毫克下降到0.018毫克。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楼房不断增多,1996年,市政府启用因停产而闲置的原阿城糖厂的两台35蒸吨的链条炉,组建阿城市金京热电厂,作为第二热源。1998年投产,2000年对金京热电厂进行了技术改造。2000年,全市供热面积已达到375万平方米,城区居民受益率达85%以上。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由1989年的20%提高到2000年的85%。除采用集中供热外,还积极推广普及清洁燃料液化气,特别是对一些饮食服务行业,推广使用液化气燃料,取缔燃煤散烧。到2005年,分布在城区的200余家饮食服务单位,除烧烤外都使用液化气燃料,仅此一项年减少排放烟尘365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20吨。同时,将全市所有的小浴池使用的燃煤炉全部改造为燃油炉或型煤炉。
    粉尘污染治理  1989年以前,水泥行业一直采用布袋除尘和旋风除尘的方法,技术水平不过关,除尘效率不高,跑冒漏现象经常发生。从1990年开始,环保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企业推荐使用晶体管高效静电除尘器,这项技术使用后,粉尘回收率由1989年的37%提高到1991年的64%。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水泥厂是水泥粉尘污染大户,两条水泥生产线排放的窑尾灰、煤粉、粉尘、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弥漫在厂区和亚沟镇上空,严重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1991~1993年,环保总投资370万元,在20个污染源上安装除尘器18台(套),并由专人管理治污设备,年回收粉尘近万吨,降低生产成本200万元。1994~1995年,又投资1 230万元上马水泥窑尾余热发电工程,彻底解决烟尘污染问题,实现了由污染一镇(驻地亚沟镇)到造福一方的转变。到2000年,全市水泥行业环保总投资2 000多万元,安装以高压静电除尘器为主的各种除尘器80台(套),水泥粉尘排放量降低、回收量增加、环境污染减轻、经济效益提高。2001~2005年间,全市有12家水泥厂和西林钢铁(阿城)有限公司,共投资1.02亿元(其中西林钢铁投资4 200万元),全面开展粉尘污染治理工作,使粉尘排放量仅为2000年的40%。大气总悬浮微粒呈逐年下降趋势,2005年监测值每立方米0.166毫克,比1999年降低0.028毫克。
    二、水污染治理
    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当年,阿城县设环境保护局,把水污染的治理当作工作重点。1985年1月,出台《阿城县环境保护状况及解决办法》,分析确定阿城废水排放量以制糖、印染、纺织化纤、酿造、化工、石油、电镀、造纸、建材工业为最大,是治理的重点。
    1986年以前,玉泉酒厂每年排放生产废水10多万吨,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1986年初,经过多方努力改造生产工艺,改地下新鲜水由一次利用为多次重复利用,有效地控制废水排放量,全年废水排放量不足1万吨。
    阿城糖厂酒精车间产生的制酒废液,年平均排放56万吨,直接排入阿什河。1986~1988年,投资204万元,采取发酵法将制酒废液有机物经过厌气菌呼吸作用,产生工业甲烷气体,用于燃烧,使制酒废液中的有机物不排放,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1989年,投资64万元改造制糖滤泥废水治理措施,新上2台板框过滤机,日处理污水550吨,使滤泥干排量由50%上升到80%,污染减少。
    1988年,阿城继电器厂为解决含铬电镀废水污染问题,投资11万元,改造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将氧化还原法改为电解法,做到污染物回收不排放,电镀含铬废水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当年,阿城环保部门对市医院、阿城继电器厂职工医院和涤纶厂职工医院的医疗废水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
    1992年以前,哈尔滨制药厂阿城分厂对生产的废水没有进行治理,直接由明渠排入阿什河。1993年,投资近百万元,建2公里长的排污管道和1座1 000立方米折流式废水沉淀池,安装2台40平方米板框过滤机,处理废水中的有机物,从而减轻了污染程度。
    哈尔滨阿城酒厂1995年投资90万元,对酒精废液沉降池进行扩建改造,扩建沉降池200平方米。同年又投资80万元,新上3台酒精废液分离机,改、扩建厂房700平方米,同酒精废液沉降池配套使用,治理效果显著,废水中悬浮物和化学含氧量大幅度降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过不断治理,2000年,阿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4.5%,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为61.3%;2001年,黑龙江新华卫生专用造纸厂采用污水处理纤维分离机,治理造纸废水,达到国家二级污水排放标准,年节约地下水30万吨,处理回用的水,用于制浆,可节省漂白药品40%,年创利2万元。2001~2002年,哈尔滨马利酵母有限公司投资2 400万元,由瑞典的普拉克-安格利安水处理系统有限公司制造、安装的废水处理设备,采用好氧和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废水,通过监测,化学需氧量去除率达85%。2003~2005年,对重点医院、造纸企业、制酒企业等42个单位的废水处理进行全面检查,有4家医院安装了消毒处理设备,有半数以上的造纸、制酒企业对废水做了适当处理,对其他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西林钢铁集团(阿城)有限公司,投资210万元建成中水回用系统,污水达到零排放。
    三、噪声污染治理
    1986年以来,为控制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危害,市环保部门本着从严治理的原则,依法对社会扰民噪声进行控制。通过电视台播放《关于控制社会噪声通告》,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组成两个检查组,沿着大街小巷巡回检查,发现违反通告要求的,运用批评教育或罚款手段,责令当事人拆除播放器材,保证今后不再制造噪声,收到较好效果。
    1988~1989年,阿城市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刚刚起步,城镇建设缺少规划,致使一些工业、商业、民用建筑项目建成后,一楼房、一锅炉、一风机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锅炉房的风机设置不合理,没有减震、消音措施,严重地影响和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针对这一问题,环保局依法对严重扰民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先后治理了邮电局、市建筑工程公司等40多处扰民声源。此外,还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对建筑施工扰民噪声进行检查,对申请夜间施工的单位,实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和发放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使施工单位明确了施工时间,同时规定了电锯、震捣器等发声设备在夜间禁止使用的范围。对噪声超标的单位进行了收费和罚款处理。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环境噪声标准和环境噪声监测、工业、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及法律责任都作出明确规定。为查清阿城市城区内固定噪声源污染情况,加强对固定噪声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及防治,根据哈尔滨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固定噪声污染源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环保部门于1990年10月组成了以环保局局长许国君为组长的固定噪声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从省环保所、省监测中心请来3位高级工程师,对调查组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为使调查数据准确科学,从省环保所、省环境监测中心和阿城继电器厂借来3台ND-2型声级计。调查工作分成3个小组分别进行,首先对城区的53个工业企业的固定噪声源进行调查和监测,获得监测数据126个;接着又对24个采暖锅炉的固定噪声源进行了调查,获得监测数据51个。从调查结果看,固定噪声比较严重的是二类混合区,有7处超过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标准,平均超标6.68分贝;其次是居民文教区,平均超标7.60分贝。通过调查获得准确数据,为治理噪声污染打下基础。
    1992年7月15日,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阿城市关于加强城市社会生活噪音管理的通告》,要求凡是在市区内所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服务行业、商业销售网点,在室外设置各种音响设备的,限期在7月20日前拆除。各单位因重要活动需设置音响设备及器材进行宣传或使用宣传车利用大功率广播喇叭进行宣传的,必须向环保局和公安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同年8月,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控。对5家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了建筑施工许可证,对32家商业服务业扰民声源依法进行了监督管理,拆除了用以招徕顾客的广播喇叭及音箱50台套,减轻了社会生活噪音对环境的污染。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根据哈尔滨市环保局的要求,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噪声申报登记工作,并下发《阿城市环境噪声申报登记实施方案》。所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商业、文化娱乐场所均属申报登记范围之内。通过调查监测,对全市46处固定噪声源建立了噪声源档案。
    1995年以后,根据哈尔滨市环保局的有关规定,每年高考期间,由环保部门的领导带队、组织专职监理人员死看死守,禁止市区所有考点附近的一切声源超标准排放噪声,杜绝夜间施工噪声和卡拉OK厅扰民噪声,禁止商贩用音响设备招徕生意,禁止汽车在考点门前通过,对一切声源进行限制,为考生创造了安静的考场环境。
    1997年5月29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对治理整顿、保护生态环境提出具体要求。整顿社会生活噪声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997年7月份前,由市公安部门取缔街道两侧用于招徕顾客的音响设备;第二阶段,1997年年底前,夜总会、歌舞厅、酒店、饭店,原有安装的音响产生噪声扰民的,安装隔音、消音设施后,由公安局和环保局组织验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 噪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虽不断治理,效果并不明显。据统计,在全市反映环境污染的投诉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的投诉比例居各类污染投诉的首位,其中又以反映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建筑施工场所噪声扰民居多。1999年,环保部门会同公安、城建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整治工作,重点对居民区附近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施工噪声源进行限期治理,对于噪声达标区进行复查,并继续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继续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专项整治。通过不断整治,噪声扰民问题得以缓解,上访投诉噪声污染占投诉案件的比例由1997年的40%降至2003年的30%。噪声污染程度逐年下降,2003年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均值为53分贝,2005年为51.9分贝,比2001年下降1.9分贝,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是指工业炉渣、粉煤灰及生活垃圾。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早在1970年就推广应用烧砖加炉灰渣、制水泥用矿渣等综合利用的新技术进行处理,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80%以上。1991年,贯彻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199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9.8万吨,综合利用量38.1万吨,利用率95.7%。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原阿城热电厂)灰渣综合利用最为突出,年产炉渣6万余吨,自身生产水泥利用2万吨,外销近3.8 万吨,加上零星利用,炉渣达到零堆放,为工厂年创收50万元;利用除尘器年回收粉煤灰2万吨,依靠科技研制出一种新产品--增钙复合灰,可代替白灰抹墙、砌筑,用途甚广,年产值90万元;同省农科院土肥所合作研制出"水稻专用复合肥",并通过省级产品标准和科研成果鉴定,灰渣被全部利用,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辟一条新路。由于这一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阿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升,1996年达100%。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