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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规划
1985年11月14日,阿城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阿城县环境保护"七五"规划(草案)》,确定把环境保护纳入县的"七五"经济发展规划和每个年度的计划中,并发挥纪律检查、建设、公安、科技、交通、农、林、水等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管理环境。为保证五年规划的落实, 环保部门每年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1987~1989年,制定《开展工业污染源调查工作计划》、《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规划》、《阿城市环境整治与保护规划》等。1990年初,制定《阿城市环境保护<纲要>实施方案》,提出"八五"期间环境年度计划,确定年度任务和主要措施。1990年11月,环保部门又制定《阿城市1991~1993年环境保护规划》,对水、气、声、渣的环保目标都作出详细规划。这个规划的实施,对控制环境污染、扼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按照省环保部门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一控双达标"的要求,1998年,编制《阿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规划》,确定的重点是对哈尔滨制药厂阿城分厂等6个单位的废水、黑龙江龙涤集团等9个单位的烟尘和废气、哈尔滨第二水泥厂等8个单位的水泥粉尘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1999年1月15日,按照阿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有计划地对阿什河和马家沟河进行分期治理的要求,制定《阿什河和马家沟河环境污染治理规划》,治理重点是哈尔滨制药厂阿城分厂、阿城市啤酒总厂、哈尔滨阿城白酒厂和哈尔滨马利酵母有限公司超标排放的有机污水,实现污染物达到标准排放要求,到2000年,阿什河水体的环境质量达到三类水体标准的要求。2001~2005年,根据《黑龙江省生态建设纲要》要求,先后编制《阿城市生态建设规划》和《阿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规划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确定生态市建设重点发展的8个生态产业和实施的13项重点工程,以及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任务和目标。按规划要求,开展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至2005年,全市已开发种植无公害食品水稻2万公顷、蔬菜4 667公顷,新建农业生态示范区1处。
二、环境监测
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1985年4月,成立阿城县环境监测站,购置环境监测仪器,设专职监测人员4人进行监测工作。经过一年努力,于1986年开出67份合格的化验单。1986年8月,监测站接受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考核,以优异成绩加入了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网络。投资81万元,相继在涤纶厂、纺织印染厂、阿城糖厂、路桥公司水泥厂、国营建材机械分厂、阿城热电厂和哈尔滨第二水泥厂设立7个基层网络监测站,监测人员达37人。随着监测力量的壮大和技术的成熟,监测项目和范围也逐渐扩大,除部分气体监测没开展外,水、噪声、粉尘等都可以监测。1987年,环境监测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强化管理上,对乡镇企业的2个电镀厂、1个化工厂进行关、停;依法对4个"三同时"项目从立项论证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竣工后的验收,进行层层把关,真正实现了"三同时"的要求。1988年,有14个新、改、扩建项目需要监测监督。其中,阿城热电厂是重点项目,并主动要求环境评价,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和准确选择环保项目,使之成为阿城市环境保护的一面旗帜。1989~1990年,对申请立项的62个新、改、扩建项目,按"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批准48项;对建成投产的项目,在验收检查时,凡是治污设施没有建成或污染物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都不予验收,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1992年,投资2.7万元购置监测仪器,使监测站的主要仪器达到20多种,价值6.5万元。同时,对29个单位的废水污染源进行监测,获监测数据205个;对72个单位的锅炉烟尘进行监测,获监测数据33个;对阿什河、小岭河水质进行监测,获监测数据51个。1993年,对93个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源进行监测,获监测数据495个;新开设噪声、电导率和TSP三个监测项目,对城区环境噪声网络进行监测,完成"固定噪声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场界噪声、交通噪声和声源噪声三种格式的噪声监测的原始记录。从1994年开始,为提高监测水平、增加监测频率,对国控污染源单位和排污许可证持有单位每周监测一次,对省、哈尔滨市控污染源每季度监测一次。从1995年开始,建立环保目标质量考核制度,把考核指标分解到各业务股站,做到任务明确、指标清晰、责任到人,促进了环境监测工作。是年,在完成对国控、省控和哈尔滨市控的10个重点污染源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又对区域内排烟锅炉和超标排放污水的污染源实施监测,获准确监测数据468个,保障了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1996年,重点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禁止打桩机夜间施工,对于违规作业者实施经济处罚;对83个有室外音响的单位进行检查,取缔或拆除高音喇叭、音箱21处,减轻了社会噪音的危害程度。同时,对超标排放污水、排烟锅炉及噪声等113个单位进行监测,获监测数据415个,为加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经过多年的监督与治理,到1999年,阿城环境质量有很大改善,大气总悬浮微粒日平均值达到每立方米0.194毫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9分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3.2%,工业废气处理率9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1999年,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围绕"一控双达标"工作,全面开展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及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763个。其中,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300个,污染源监测数据409个,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54个。特别是对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绿色食品提供了科学依据。2001年,根据省政府颁布的《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共获监测数据845个。其中,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数据512个,污染源监测数据333个。2003年,大气总悬浮微粒年平均值每立方米为0.171毫克,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8分贝,2005年下降至51.9分贝。为强化监测职能,提高监测能力,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又先后投资14.9万元,购置一批国内最先进的监测仪器。2005年,市环境监测站主要监测仪器有快速测点仪、采样器、声级计、流速仪、离子计、电计率仪等30多台套,价值26.8 万元。
三、收费
1981年开始,阿城县正式征收排污费,到1988年,累计征收排污费611万元,其中有436万元返还给企业用于治污项目。1989年,开展环保补助资金大检查,检查返还给企业用于治污项目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在征收排污费过程中,严格执行收缴程序,并设立《征收排污费统计台账》、《锅炉登记台账》、《征收排污费起征年度表》等,保证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1992年,在城区内锅炉迅速减少、一些排污大户经济效益滑坡的形势下,征收排污费163.55万元,超额53.55万元完成哈尔滨市环保局下达的征费任务。1993年,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知》精神,扩大征费范围,对凡是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都征收排污费。1995年,征费面达105户,完成收费额186万元。1999年初,环保部门制定《阿城市柜台式收费实施办法》,设立收费厅,实行"柜台式"收费。2003年1月,国务院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均作出全新的规定,同时,国家计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经贸委、发改委等部门又相继出台配套规章。根据国家规定,省财政厅、环保局、中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为确保新老收费制度的平稳过渡,对全市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并修改制定《征收排污费工作制度》,当年征收排污费300.33万元,超额7.14%完成了哈尔滨市环保局下达的征费任务。
1986~2005年阿城市排污费收缴、返还治理补助资金统计表
年度 征缴户数 收费额(万元)返款额(万元)
1986 121 98.60 82.80
1987 117 114.83 74.57
1988 118 128.08 101.40
1989 99 146.52 83.40
1990 78 144.52 157.90
1991 102 148.12 132.20
1992 100 163.55 108.70
1993 100 165.84 135.00
1994 84 166.65 97.00
1995 109 186.02 164.80
1996 106 200.68 150.70
1997 109 219.43 70.20
1998 155 271.48 130.80
1999 139 320.68 171.20
2000 155 370.09 231.20
2001 167 310.03 222.00
2002 163 260.85 156.80
2003 171 300.33 170.80
2004 258 333.76 215.00
2005 270 351.76 295.00
合计 4 402.12 2 951.47
四、宣传教育
阿城从1984年开始,以宣传《环境保护法》为重点,以每年"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为中心,开展大规模、长时间、广泛的环保宣传活动。1984年,环保部门利用广播、标语、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有关方针政策,设环保宣传专栏,印发《水污染防治法》400多份。1986年1月23日,阿城县召开第四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6月5日首次召开"6·5"世界环境日纪念会议,宣传讲解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和纪念环境日的历史意义及现实意义;县环保部门首次发布阿城县环境质量状况,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宣传;省、哈尔滨市电台、电视台先后12次报道阿城县电镀中心、黑龙江省涤纶厂、沥青厂等5个单位加强环境管理、治理污染的经验。从1987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环保杯"知识竞赛,连续6年开展中小学生环境保护绘画展,阿城市市长连续6年发表电视讲话,《阿城报》年年出环保专版。在每年的地球日和世界环境日期间,都要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和环保宣传一条街、组织文艺汇演、开展环保征文、举办"环保杯"讲演比赛或长跑接力赛等不同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1988年6月的环保征文和绘画展活动中,全市有44所中小学校参加,收到征文3 200篇,油画、板报画、漫画等1 784幅,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市文化宫、第一百货商店展出,每天有1 000多人次观看。1993年,在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摄影比赛,全市有60个单位、318名摄影爱好者参加比赛,从中选出36件作品举办影展。从1996年开始,在宣传环境保护的队伍中又增加了一支老年秧歌队。1998年4~6月,阿城市委宣传部、环保局、文体局、市教委、阿城报社联合举办"热爱我们共有的家园"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分别开展征文、书画比赛和环保知识培训等活动。1999年5~6月,为纪念"6·5"世界环境日,出动8台宣传车、设立7个环保咨询台、组织2支老年秧歌队、1 000多名学生上街宣传,有2 000多名学生参与环保画展创作,选出300多幅作品参展。2001~2005年,以"4·22"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为中心,以"世间万物,生命之网"、"让地球充满生机"、"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为主题,通过组织文艺演出、老年秧歌队、阿城报创环保专版、设环保咨询台和"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截至2005年,在"倡导绿色文明,创建绿色家园"活动中,先后有1所学校、1家厂企、9个机关单位被命名为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厂企、绿色机关事业单位;有10所学校被命名为哈尔滨市绿色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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