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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始,阿城县先后进行了商业、金融和粮食系统的体制改革。
商业体制改革。1986年,在一些小型企业放活经营的基础上,改革行政公司,实行公司坐店(站)制度。1987年开始,在国营商业企业中,推行个人、集体承包或租赁经营;在小型商业企业中推行经营放活、价格放活、分配放活、用工放活等"四放活"改革,把小型商业企业全方位推向市场;组建新的企业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对一些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关闭。1995年开始,在商业企业中,进行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和企业兼并、资产优化重组、将国有资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的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阿城支行(简称阿城人行)进行改革,将一般存、贷款业务和结算业务移交给中国工商银行阿城支行(简称阿城工商行)。1994~1995年,各专业银行完成了向商业银行转轨的改革工作;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行分出,变为独立的金融机构;成立阿城第一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阿城支行(简称阿城农发行)。1998年,进行贷款体制上的进一步改革,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管理。
粮食体制改革。从1985年起,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尔后,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双轨制"。1991年,根据《黑龙江省粮食定购暂行办法的函》,将粮食定购合同改为国家粮食定购;1992年,根据国家"减购放销"政策,粮食供应价格全部放开;1995年,实行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质两分开的改革;1998年,实行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到2004年,粮食市场全部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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