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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行政机构
黑龙江省司法厅 始建于1954年9月1日,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隶属黑龙江省人
民政府,首任副厅长郑文普,下设5个科室,人员编制40人。1959年7月11日,黑龙江省司法
厅撤销。1980年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并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组建省
司法局,王一青任局长、徐悦林任副局长,行政编制70人。1981年6月,省司法局改称省司
法厅,行政编制增至130人,设14个处室,所属单位有省劳改局、省劳教局、省政法管理干
部学院、省法律研究所、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省法制报社等单位。省司法厅办公地址设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二道街11号。
松花江地区行署司法局 始建于1980年11月1日,处级建制,人员编制9人,隶属黑龙江
省松花江地区行署,设局长、副局长。截止1990年12月,局机关人员编制增至42人,设办公
室、政治处、劳改科、劳教科、监察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管理科。行署司法
局主要职能,管理与指导松花江地区6个林业局和9个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局址设在哈尔滨市
动力区和平路25号。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司法局 始建于1989年5月6日,处级建制,人员编制10人,隶属
省森林工业总局,司法行政业务归省司法厅管理指导,首任局长王兴举。司法局业务职能,
负责管理指导全省森林系统的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刑释解教工作。
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龙江省松花江林区司法局 1984年5月建立司法科,编制5人;1985年2月司法科改称
为司法处;1986年10月司法处改称为黑龙江省松花江林区司法局,人员编制9人,隶属黑龙
江省松花江林业管理局。下设法制宣传科、人民调解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办公室。主要业
务职能,管理指导松花江林区的9个林业局司法局的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普及法律常识教
育、刑释解教工作。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士课街52号。
二、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学研究机构
黑龙江法制报社 始建于1984年4月25日,处级单位,列事业编20人,隶属省司法厅。
报社内设总编兼社长、副总编各1人,下设一、二、三编室。黑龙江法制报以宣传社会主义
法制,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民法律意识为宗旨,主要面向广大群众和基层政法、行政执法
干部。期发行量12万份。报社地址设在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10号。
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 始建于1960年3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黑龙江省最早建
立的法学研究机构,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部,编制12人。法学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研究
法学基础理论,法学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地方立法的调查研究
等。1961年法学研究所被撤销。
1981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恢复建立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隶属黑龙江省司法
厅,编制15人。1983年4月,经上级批准,省法学会和省法学研究所联合创办《法学与实践》
学术刊物,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每期发行量1.5万册。所址设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43号。
黑龙江省法学会 始建于1980年12月,由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领导,挂靠省司法
厅管理,人员编制9人,设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和劳改学5个研究会。法学会
是群众性学术团体。1985年会员发展到504人。法学会组织会员撰写文章,并编辑发行了
《黑龙江省法学论文集》、《经济法规汇编》、《黑龙江省国土法规》三册书,约16万字,
发行量53000多册。地址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二道街11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始建于1981年11月15日,副厅级单位,隶属省司法厅,院
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45号,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0平方米。
1984年2月28日,根据国务院〔1983〕87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升为正厅级单位,隶属省人民政府,业务上归省司法厅管理,人员编制150人,其中副教授7
人。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黑龙江省劳改工作干部学校 1982年7月13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劳改
工作干部学校,由泰来县迁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城高子镇,后又迁至哈尔滨市动力区朝阳乡。
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隶属省公安厅。1983年8月1日改属省司法厅
劳改局,人员编制31人。从1985年开始,与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法律专业大专班,
学制2年,主要招收40岁以下,工龄5年以上的劳改系统在职干警。学习期满,各科考试成绩
合格,由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发给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分校 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1984)司发教字第634号文件,
经省广播电视大学同意,省编委批准,1985年9月9日成立省司法厅法律分校,省司法厅副厅
长刘振兴兼任校长,人员编制5人。同时,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大庆、
伊春、鹤岗、绥化、大兴安岭9地、市司法局建立电大工作站。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分校的
校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46号。
三、监狱与劳动教养机构
黑龙江省劳改局 1952年6月,省公安厅设劳改狱政处,人员编制85人。1984年8月,劳
改狱政处改称为黑龙江省劳改局,人员编制增至160人,局机关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吉林街
15号,后迁至南岗区汉广街79号。
截止1990年12月,黑龙江省劳改局所属单位驻在哈尔滨市的有: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
是关押改造重刑犯的监狱,监狱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东门街1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少年犯管教所,始建于1979年,是少年犯监狱,狱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
区学府路121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建劳动改造管教支队,始建于1980年10月,支队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
学府路117号。
黑龙江省劳改劳教转运站,始建于1984年,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91号。
黑龙江省华山劳动改造管教支队驻哈尔滨办事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洁净街82号。
黑龙江省新肇监狱驻哈尔滨办事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兴路41号。
黑龙江省老莱劳动改造管教支队驻哈尔滨办事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六合街12号。
黑龙江省革志监狱驻哈尔滨办事处,地址哈尔滨市光华街116号。
黑龙江省松滨病犯监狱,始建于1987年,收押全省病犯,地址在阿城市巨源乡境内。
玉泉劳动改造管教支队 始建于1984年,处级单位,隶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行署司法
局,支队设在阿城市玉泉镇境内。
黑龙江省劳教工作管理局 1983年9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将劳动教养工作移交省司法厅
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业务职能,负责管理全省劳动教养
工作,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99号。
四、律师与公证机构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 始建于1956年12月17日,隶属省司法厅,首任秘书长董大昌,人员
编制10人。1984年共有会员375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委员卫之
民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张景林任会长、程绍武任副会长。地址设在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
二道街11号。
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5年7月,人员编制15人,处级单位,隶属省司法厅,
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16号。
黑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8年10月,人员编制6人,处级单位,隶属省司法
厅,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95号。
黑龙江省第二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5年3月,处级单位,人员编制4人,隶属省司法厅,
所址设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43号。
黑龙江省第三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5年9月13日,处级单位,人员编制4人,隶属省司
法厅,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17号。
黑龙江省第四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90年3月1日,处级单位,人员编制3人,隶属省司
法厅,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60号。
黑龙江省第五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5年,处级单位,人员编制3人,隶 属省司法
厅,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路328号。松花江地区律师事务所 始建于1984年,人员
编制3人,隶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行署司法局,所址设在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平路25号。
黑龙江省公证处 始建于1987年,处级单位,人员编制7人,隶属省司法厅。主要业务
职能,负责办理省直机关和跨省、地区的经济合同的公证,以及全省的涉外公证。地址在哈
尔滨市动力区和平二道街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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