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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沿革
哈尔滨监狱的前身是吉林第三监狱。1917年,经国民政府司法部批准,在吉林省滨江县
南新街路北(道外区南十四道街148号)始建吉林第三监狱,1919年4月竣工交付使用。该监
狱隶属于吉林省高等检察厅。首任典狱长张璧,看守长肖承禹、佟印喜,候补看守长王居敬、
张会赐、刘谟沈、刘巨川。最后一任典狱长单作善。1919—1932年先后共九任。
从1921年7月5日起,典狱长兼任滨江陆军监狱典狱长。监狱设一、二、三科,医务所,
教务所,训练所,庶务、会计、保管、名籍、作业、收发等股。1919—1932年,该监狱有职
员、看守等人员85—105人。监狱的建筑分前后两部分。前部分(大门里)是各办公室、看
守宿舍、库房和女监等,后部分(二门里)是男监舍、病监和各工场。男监舍分“仁、义、
礼、智、信”5翼,每翼有10—40个监房。犯人作业场有印刷、缝纫、木工、打线、毛毯、
糊盒、制米、洗濯和织布等工场。监狱经费每月由吉林省高等法院检察处拨款2912元,由东
省铁路护路军总司令部、滨江县署、滨江镇守使署等羁押犯人单位支付补助费1500元,每月
合计经费4412元。
1932年东北沦陷后,伪滨江高等检察厅接管了吉林第三监狱。1932—1933年仍沿用吉林
第三监狱名称,1934年改称滨江监狱,1936年7月1日改称为哈尔滨监狱,隶属于哈尔滨高等
法院。哈尔滨监狱为本监,下设哈尔滨道里(原北满特别区监狱狱址)、双城、阿城、宾州、
珠河、肇东、肇州、肇源、牡丹江、密山10个分监,并管理穆棱、东兴、青岗、五常4个县
的代用监所。1941年,因座落在道外的哈尔滨监狱监舍狭小,年久失修,旧址废弃,迁入香
坊东门街新建的监狱新址(香坊区东门街1号黑龙江省第三监狱狱址),改为哈尔滨刑务署,
与哈尔滨监狱名称并用,隶属于伪司法部矫正总局。监狱设监理科(下设戒护股、教诲股)、
作业科、需用科、医务科、文书科、会计科。开办木器厂、被服厂、木材干燥厂、铁锅制造
厂等5个工厂。监狱配备正、副典狱长。监狱典狱长、科长一般正职由中国人担任,日本人
任副职,但实权由日本人掌握。1934年监狱典狱长黄甫绅,看守长大久保胜藏、山下义雄,
主任看守长傅熙隆、步嘉升,候补看守长那全祥、戴天山、关景田、杨桂芳,教诲师李桂五。
最后一任典狱长是关作霖,副典狱长是日本人伊东保彦,并配备看守长、主任看守、教诲官、
作业技师、保健技佐等官吏150人左右。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该监狱废弃。原典狱长关
作霖转任道里监狱典狱长。
二、管理与生产
管理 1919年4月,吉林第三监狱制定了《在监人规则》,共二十条,对在押犯人应遵
守的监规、生活、起居、服劳役等做了规定。1928年9月国民政府司法部公布《监狱规则》
后,吉林第三监狱的管理、教诲、作业等事务,按司法部公布的《监狱规则》执行。吉林第
三监狱为加强对监狱的管理,于1929年7月制定了《吉林第三监狱职员办事暂行规则》、
《吉林第三监狱看守暂行规则》、《吉林第三监狱工师暂行规则》和《吉林第三监狱在监人
遵守规则》。在警备方面,提出加添岗警、整理戒护、修理枪械等规定。在狱务方面,提出
整顿看守队伍等改良意见。
1932年哈尔滨沦陷初期,哈尔滨监狱的管理与生产仍沿用民国时期的《监狱规则》。
1937年11月伪满洲国公布《监狱法》后,监狱的名称、管理、教诲、生产等方面,按新公布的
法规执行。监狱戒护科负责犯人的收押、戒护,教务科负责犯人的教诲、教育,作业科负责
管理监狱生产,医务科负责保健。1938年冬,哈尔滨监狱政治犯组织了一次越狱暴动。组织
难友夺取枪支,打开狱门,放出被押难友。由于计划不周,在夺取枪支后把子弹拿错,无法
自卫,宪兵、警察将监狱包围,进行镇压,当时只跑出难友9人。
收押 吉林第三监狱原建筑羁押犯人容额为500人。实际在押犯人已超过此数字。据吉
林第三监狱1919—1931年上报的统计数字,除1927年在押犯为458人外,每年在押犯人均超
过建筑监舍容额,1922年竟高达1985人。1919—1931年共羁押犯人10288人。
吉林第三监狱建狱初期,主要关押刑事犯和军人罪犯。1927年以后,在押政治犯逐年增
加。1927年4月18日,中共北满地委遭到破坏,中共警察支部书记吴宝祥、铁路工人支部书
记姜文周、团地委书记胡友三等十几名中共党员被判刑后,关押在吉林第三监狱。1929年,
中共满洲省委负责组织工作的孟用潜,被东省护路军总司令部军法处判处徒刑七年,宣判后
被押送到吉林第三监狱关押。1931年2月,中共满洲省委书记陈潭秋、北满特委书记孟坚和
团省委书记王鹤寿、团特委书记葛凤鸣等人,被东省护路军司令部军法处判刑后,被送往吉
林第三监狱关押。据1931年3月17日吉林第三监狱稿第185号《为收押党犯五十名监房不堪容
纳情形由》文件记载:“本月十四日贵处(东省护路军司令部军法处)拨押党犯五十名,收
点完毕、分禁四室。本监建筑原定只容五百人,本年人犯增加到九百名左右,……拨押未决
党犯五十名实难容纳……。”
哈尔滨沦陷后,哈尔滨监狱关押一般刑事犯和政治犯。1932—1940年共计关押犯人9513
人,平均每年关押1057人。1941年监狱迁到香坊新址后,据当时的看守和被关押的犯人证实,
在押犯人经常保持在2000人。其中政治犯约占犯人总数的20—30%。政治犯中有中国共产党
人和抗日救国的爱国志士。1940年哈尔滨监狱受刑者总数为1190人,其中属于政治犯范围的
595人,占受刑者总数的50%。1940年“三肇事件”后,香坊监狱关押“三肇事件”中被捕
的政治犯100余人,其中有50余人被判处死刑。监狱内设置了临时刑场,设绞刑架,分批将
政治犯绞死。监狱设刑讯室,对所谓违犯监规的犯人,进行肉体上的摧残。1941年,香坊监
狱发生了一起越狱事件,有12名犯人逃出虎口。香坊监狱关押的政治犯刘忠民、王德福、周
维斌等人组织反帝市狱会,团结狱中的各阶层人士,在狱中开展斗争。
生活 吉林第三监狱关押的犯人生活条件很差。犯人每日每人口粮预算仅7分钱,主食
高粱米,每日两餐。据在押的政治犯回忆,每天吃的都是高粱米和咸菜,监号虽有火炕,但
终年不烧,冰冷而潮湿。十几平方米的监舍住16人。加之卫生、医疗条件差,在押犯患病和
死亡人数惊人。1919—1931年犯人死亡人数达1011人,犯人死亡最多的一年是1922年,死亡
185人。犯人死亡病因最多的是肺痨和虚痨,死亡409人;其次是泻泄、时疫、吗啡积毒、伤
寒、霍乱、痢疾等病因。监狱犯人为了要求改善生活待遇,曾多次进行绝食等斗争。据1930
年12月5日《盛京时报》报道:“在狱者六十一名一齐开始同盟绝食,遂起反对官署问题,
其原因为囚徒不服寒冷,乃要求改善待遇。然首魁王某竟被看守暴打,剥光衣服推出严寒之
屋外冻死,因之愤慨,乃出此举云”。1931年7月11日,该监狱关押的北满特委书记孟坚等
17名政治犯曾掀起要求与亲友会面和通信等斗争。
东北沦陷时期,哈尔滨监狱道外旧址监舍拥挤,收押犯人超过监舍容额1倍多,犯人生
活、卫生条件极差,犯人每天吃的是高粱米粥和咸菜。犯人染病、死亡率很高。当时有个顺
口溜:“白天坐立无地,夜间转侧艰难,卫生条件极坏,带有疾病传染”。1937年1608名犯
人中,有疾病的达1169人,占犯人总数的72.7%;死亡的176人,占犯人总数的11%。1937
年11月1日,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干事王铸,在狱中染上了肺病,被折磨致死。1941年,哈
尔滨监狱迁到香坊新址后,监舍较旧址扩大,但由于关押犯人增多,监舍仍很拥挤,犯人患
病和死亡率仍很高。据当时主任看守李振芝证实,每天都有十几人死亡。
教育 吉林第三监狱配备教诲师,设教诲室,对在押犯人进行教诲,每周教诲时间12—
14小时。教材有道德方面的书籍和自编教词。教诲犯人填写教诲簿,每月向吉林省高等检察
厅和国民政府司法部上报《监狱教诲调查表》。
东北沦陷时期,监狱的教诲股负责对犯人的教诲。1933年教诲师1人,被教诲犯人2141
人,每周教诲时间14小时。
赦免 民国时期的吉林第三监狱,曾赦免过犯人。1925年2月2日,国民政府司法部奉临
时执政大赦令,下发赦免犯人赦令。吉林第三监狱经报吉林高等检察厅核准,赦免了十年徒
刑以下的犯人453人。
生产 吉林第三监狱设织布、木工、印刷、缝纫、糊盒、制米、打线、洗濯等工场。监
狱看守强迫在押犯人进行劳动。1928年前,监狱作业(生产)困难已达极点,作业现金仅存
一元八角一分八厘,尚负外债八百零四元,各工场全行停顿。1929年,监狱生产有所发展。
同年7月1日至1930年6月末,各工场生产成品总金额为33190元。1919年建狱至1931年6月30
日,13年中共得纯益金27407元。
1932年伪满洲国接管监狱后,监狱工场因水灾被淹而停产。同年9月20日至1933年2月15
日,《滨江时报》连续5次报道了监狱遭水灾的情况:“监狱被松花江水浸入,墙垣倒塌,
监狱建筑全部倾颓,在押犯人已解送吉林……”。“监狱工场恢复生产后,仍面临困难”。
据1939年监狱报告中记载:“由于民间业者竞争者甚多,监狱作业伴随有相当之困难也”。
1940年犯人每日作业者平均人数为972人,裁缝、木工、皮革、织物、土木建筑、杂业等收
入额为882725元。当时监狱强迫犯人劳动是一种惩罚手段,犯人在夏季劳动12个小时,冬季
10个小时,有时还延长劳动时间。
三、哈尔滨监狱外埠分监
宾州分监 宾州监狱始建于光绪七年(1881年),地址在宾州府巡检衙门之后院西街路
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进行扩建。监狱周围院墙高5米,长95.1米;共有房舍33间,
其中监舍18间。监狱内设望台1座。典狱长由巡检兼任,共有看守长、看守兵、司事、更
夫等16人。
清末时期,宾州监狱管理方面情况不详,关押的犯人数字无记载,但犯人在监内因病死
亡情况时有发生。
宣统元年三月(1909年4月),宾州府创办罪犯习艺所,地址城西北隅,习艺所中间建
筑十字型监房28间,东西分建工场各8间,办公室、库房、病监、浴室等12间,共计48间。
习艺所前面、东北隅和中心各建望台1座,高8米,可望全所。习艺所共筹集资金京钱
87490吊,除建筑开支外,尚余36300吊做为习艺所常年经费。罪犯习艺所设所官1人,书记、
教员、会计、医师、教诲师、看守长、看守兵、技师、司事等23人。习艺所作业分雕印、编
织、缝纫、制造等4种,可容作业犯人100人。习艺所除对犯人强制劳动外,对犯人也进行
“教诲”,每逢星期日宣讲古人之嘉言,并授以官话字母和初浅算术。同时,教育犯人恪守所
规,自新改悟,勉为良善之民。据宣统元年(1909年)罪犯习艺所《统计年报》,共收犯人
88人,罪犯主要罪名是窃盗、烟犯、赌犯、奸拐、枪匪、骗财等。1925年,罪犯习艺所旧址
改为县立初级中学校。
民国时期,宾州府监狱改为县监狱,与县公安局相连。监狱坐北向南,南北大墙长33.4
米,东西长20米,南面连监墙砖瓦房3间为看守室,入内坐南向北,正房5间为技术室,西厢
房5间、东厢房5间、北正房5间为监舍。宾县监狱管狱员宫国璧。
1932年东北沦陷后,宾县监狱仍归吉林省管辖。宾县监狱管狱员郭金城。容犯人定员200
人。1936年7月1日,宾县监狱改为哈尔滨监狱宾州分监。
阿城分监 阿城监狱始建时间不详。民国时期归吉林省管辖。狱址设在县城内,监舍可
容犯人200人。1921年4月22日《滨江时报》刊载了《阿城反狱之详情》的报道:“日前晚十
钟,看守长吴某进内验看刑具时,未从防备,突被死囚摔开木狗,将吴所长打倒,即喝令众
犯齐行外出,夺得看守兵大枪数支,奔至狱外,被军警包置,击毙监犯三十余人,逃去七人”。
1924年12月,朱玉鹏任阿城县监狱管狱员。
1932年东北沦陷时期,阿城县监狱仍为吉林省管辖。管狱员是左世谦。1933年入监犯人
58人,出监犯人47人,年末在监犯人11人。1934年入监犯人54人,出监43人,年末在押犯人
11人。1936年7月1日,阿城县监狱改为哈尔滨监狱阿城分监。
双城分监 双城厅监狱始建于光绪年间。
民国时期,双城监狱归吉林省管辖。监狱管狱员汪安榜。
1932年东北沦陷初期,双城县监狱仍归吉林省管辖。狱址设在双城县城内,监狱监舍可
容纳犯人300人。监狱管狱员殷连举。1934年收押犯人20人,当年出监犯人16人,年末在监
犯人4人。1936年7月1日,双城监狱改为哈尔滨监狱双城分监。
珠河分监 珠河县监狱始建于民国时期,归吉林省管辖。监狱设在珠河县(黑龙江省尚
志县)城内。监狱占地东西宽60米,南北长90米,计一字监房15间,门房9间,厨室3间,东
厢女监3间。
1932年东北沦陷后初期,珠河县监狱仍归吉林省管辖,监舍可容纳犯人定员150人。1932
年收押犯人24人,1933年收押犯人67人,1934年收押犯人24人。1936年7月1日珠河县监狱改
为哈尔滨监狱(本监)珠河分监。
肇东分监 肇东监狱始建于民国时期,归黑龙江省管辖。监狱管狱员郭润民。
1932年东北沦陷初期,肇东监狱仍归黑龙江省管辖。管狱员温理堂。监狱设在肇东县城
内,监舍容纳犯人定员100人。1933年11月4日肇东监狱发生了监犯越狱事件。1933年收押犯
人57人,1934年仅收押5人。1936年7月1日,肇东监狱改为哈尔滨监狱肇东分监。
肇源分监 肇源监狱始建于民国初年,地址在县衙院内西南角,监狱围墙高6米余,监
舍可容纳犯人定员200人,监狱归黑龙江省管辖。1936年7月1日,改为哈尔滨监狱肇源分监。
肇州分监 肇州监狱始建于民国时期,归黑龙江省管辖。监狱设在县城内,监舍可容纳
犯人定员200人。1933年收押犯人27人,1934年收押犯人25人。1936年7月1日,肇州监狱改
为哈尔滨监狱肇州分监。
密山分监 密山监狱始建时间不详,归吉林省管辖。监狱设在密山县城内,监舍容纳犯
人定员30人。1934年入监犯人仅1人。1936年7月1日,密山监狱改为哈尔滨监狱密山分监。
牡丹江分监 牡丹江监狱始建时间和收押犯人情况不详。1932年东北沦陷初期仍归吉林
省管辖。1936年7月1日改为哈尔滨监狱牡丹江分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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