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年代至70年代初期,砖、瓦、砂、石、白灰、水泥、玻璃等产品,由市物资局建筑材
料公司按计划分配销售。
1978年8月,市建材局供销处成立后,砖、瓦、砂、石、白灰等地方建筑材料,由供销
处计划分配销售,供销处根据大型专业建筑公司、工厂的需求开调令,厂家按调令付货。小
型建筑单位和房屋维修等零修碎补的用户,由供销处下属的供应站组织供应销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哈市基本建设和民用住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防汛工程和人防
工程用料不断增加。砖、瓦、砂、石、白灰等用量增大。市建材局供销处设置了销售服务组
为用户服务,以满足哈市基本建设的需求。1980—1985年,累计销售工程砂811228立方米、
河流石501135立方米、块石204033立方米、碎石40216立方米、袋白灰99186吨、红砖5.5亿
块。
1986年,市建材局供销处将红砖等建筑材料(不包括国家计划内的水泥)的销售权限下
放到企业,自行销售。
随着砂、石、白灰等建筑材料用量猛增,哈市生产厂家难以满足供应。为满足需求,市
建材局广开货源。至1990年,与五常安定战备砂场,尚志马延砂场,玉泉建材厂,玉泉化工
采石场,平山建材厂,绥化庆安砂场、铁力砂厂,嫩江龙江一、二砂石场,龙南、龙北砂石
场,牡丹江青岭子采石场,鸡西建设白灰厂,宁安一、二白灰厂,林口奎山白灰厂等厂家先
后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满足了市场的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