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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水泥为不用外包装,直接通过运输工具送到施工单位的水泥,是水泥包装形式的改
革。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每使用1万吨散装水泥可节省包装费用30万元,节约包装用
纸60吨,相当于节约优质木材330立方米,减少水泥损失300—500吨,节约煤130吨、轧口棉
线4吨、电7.2万千瓦时,降低混凝土成本10%,节约运输开支1万元,综合经济效益为35万
元。
1973年10月,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普遍推广应用散
装水泥的指示精神,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哈尔滨市推广散装水泥领导小组,下设哈尔滨市
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散装办)。同年,市散装办从市财政借款39万元,购置日野散
装水泥汽车2台、国产解放翻斗汽车8台,并采取汽车、马车一齐上的方式,在哈水泥厂及部
分水泥使用单位开始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当年推广散装水泥12000吨,占全市水泥年总产量
的2.61%。
1974年,松花江水泥厂加入推广散装水泥行列。当年全市共完成推广散装水泥51206吨,
占年总产量的10.94%。
1977年,市建筑材料厂加入推广散装水泥行列。同年,哈水泥厂开通了至大庆市银浪站
的火车运输专线供应散装水泥。当年,全市完成推广散装水泥216231吨,占年总产量的29.97%。
1979年,黑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首次向哈尔滨市下达年度推广散装水泥计划。根据省
下达的计划要求,市散装办开始实行推广散装水泥经济责任承包制。同年,哈水泥厂又将火
车散装水泥运输线由银浪延伸到大庆有关站点,扩大了向大庆市供应散装水泥的市场。全年
完成推广散装水泥327177吨,占年总产量34.67%。年底,哈尔滨市首次召开推广应用散装
水泥总结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80名。
进入80年代后,推广散装水泥队伍逐步扩大。1983—1984年,市小岭水泥厂、阿城玉泉
水泥厂与呼兰水泥厂先后加入推广散装水泥队伍。在此期间,市建筑材料厂开通玉泉至哈尔
滨孙家站的火车运输线,运送散装水泥。
1985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通知》。根据文件
提出的“以散养散”方针,市财政局、市建材局、市散装办联合下发了《纸袋押金提成收缴
办法的通知》,提出对1973年以来执行的7元节包费的提成比例作了相应调整,用户原提成
20%,提高到25%;市原提成30%,提高到35%;水泥厂原提成20%,提高到25%;省提成
30%,降到15%。提高节约包装费提成,调动了生产单位与用户单位的积极性,加快了推广
应用散装水泥的发展。
1986年,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税务局、市
审计局、市建材局、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支行等11个部门,联
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5〕27号文件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的联合通知》。
《通知》规定:凡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厂都必须同步建成散装设施;散装水泥付出
能力不得低于水泥总产量的70%;各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各水泥制品企业及在哈市的各基本
建设、施工单位在1988年底都必须具备本单位需用水泥量全部散装水泥供应的接受能力;距
水泥厂半径100公里内的用户,原则上全部供应散装水泥。
1987年10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等几个部门颁布《关于下发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发
(1985)27号文件加快发展我市散装水泥的补充规定的联合通知》。《通知》规定了征收外地
进入哈市的袋装水泥专项基金每吨7元,征收使用袋装水泥用户每吨2元,以限制袋装水泥。
1990年底,哈市各水泥厂全部推广散装水泥。当年,推广散装水泥量占水泥总产量40%,
名列全国计划单列市第一,居全国第二位,成为全国第一个达标城市,被国家物资部授予全
国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称号,荣获全国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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