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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建材工业》
 
 
第三篇 新型建筑材料
 
 
 
 
第三篇 新型建筑材料
 
 
  新型建筑材料是与砖、瓦、砂石等传统建筑材料相对而言,主要有加气混凝土、梁板柱
构件、纸面石膏板,一般通称“三大件”。构件生产预制化、施工机械化、建筑装配化,促
进了建筑工业的发展。
  新型建筑材料研制于50年代末期。1958年,黑龙江省低温研究所(原黑龙江省建筑科学
研究所)曾进行了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17个专题研究。其中用粉煤灰试制“粉煤灰泡沫硅
酸盐”就是用于屋面防寒保温的新型建筑材料。
  1973年,黑龙江省低温研究所用粉煤灰、石灰、砂为原料,用铝粉为发泡剂,以水泥为
胶结剂,试制成功加气混凝土。于此同时,哈尔滨市硅酸盐制品厂(简称市硅酸盐制品厂)
用热电厂的粉煤灰为基本原料,与哈尔滨市建筑工业加工厂(简称市建筑工业加工厂)用矿
渣作基本材料先后试制成功加气混凝土,并投入生产。
  利用粉煤灰、废矿渣作原料生产加气混凝土,为综合利用工业废物,变废为宝、化害为
利开辟了新的途径。
  1979年,市建筑工业加工厂改用石灰替代矿渣作生产加气混凝土的主要原料,年产量由
7270立方米增到16040立方米。随又投资310万元,扩建一条年产能力两万立方米的生产线。
  为加速加气混凝土、梁板柱、纸面石膏板“三大件”配套,哈尔滨市开始建两条新型建
材生产线:一条是年产400万平方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厂址建在市建筑木材加工厂),另一
条是框架梁板柱生产线(厂址在市建筑工业加工厂)。1980年,总投资1289万元的石膏板生
产线建成投产。市建筑木材加工厂改称为哈尔滨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又称哈尔滨市石膏板厂。
  1984年,框架梁板柱生产线第一期工程完工,定名为哈尔滨市混凝土构件厂(简称市混
凝土构件厂)。1985年5月,框架梁板柱第二期工程开始动工。
  1985年6月,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与市建材局合资在哈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内,创建一
座岩棉厂。这是哈尔滨市完善新型建筑材料体系的又一举措。建厂总投资3829.4万元,中
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出资40%,哈尔滨市出资60%。其主要设备从瑞典容格公司引进,辅助
设备由国内配置;厂房占地面积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设备295台套,年产
岩棉制品1.63万吨。哈尔滨市建材工业基本上形成了“三大件”配套的新型“框架轻板建
筑体系”。
  随着哈尔滨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为提高加气混凝土的产量,于1987年市加气混凝土
构件厂总投资1440万元,对石灰加气混凝土生产线主体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引进了罗马尼亚
“海波尔”切割机生产工艺,扩建了厂房,新增设备205台。经过改造,混凝土年生产能力
达到16.8万立方米。此期间,新型建筑材料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应用。1987年推广框轻建
筑材料42.1万平方米,1988年竣工框轻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从1985—1988年连续4年,
推广与应用框轻建筑材料居全国首位。
  1990年,新型建筑材料企业有市新型建筑材料公司、市加气混凝土制品厂、市混凝土构
件厂、哈新型建筑材料总厂、哈岩棉制品厂5个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3636人。其生产的产
品与产量分别为:加气混凝土53483立方米,石膏板410371平方米,装饰板12040平方米,岩
棉制品4963吨,混凝土制品(梁板柱)1145立方米,加气板6151立方米,拼装墙板1190立方
米。企业占地面积50.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55万平方米,设备1740台套,工业总产值
2347万元,工业净产值884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336万元,利税总额-353万元,固定资产原
值1184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450万元,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2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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