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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房屋使用管理
 
 
【供暖工作】
 
 
    1989年,全市公有住房锅炉供暖面积1 500万平方米,30万住户,占全市住房总面积的55.6%。其中,直管公房供暖面积50万平方米,1O万住户,占全市供暖总面积的1/3。比上年增加供暖面积147万平方米,3.8万户;单位产住房供暖面积1 000万平方米,20万住户,占全市供暖总面积的2/3。在1989年至1990年供暖期间,全市98.8%的住户室温达到市政府提出的15C~18c供暖标准,比上个供暖期达标率提高了一个百分点。群众上访率为 1‰,明显低于往年。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过冬,市房产局1989年安排改造供暖锅炉31台,投资376万元,使上年500多户低温户提高了室温;对322处锅炉房供暖设备进行了检修,投资187万元,保证了供暖期间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提早储煤16万吨,占整个供暖期用煤总量的80%;对司炉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从1989年开始,市房产局对全市锅炉供暖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并组成5个巡回检查组,在严寒期坚持天天深入供暖点检查。在供暖期中,市总工会、市房产局等7个单位联合组织全市供暖单位开展"三佳"竞赛活动,即评选最佳供暖单位、最佳锅炉房、最佳司炉人员。全市共评选出最佳供暖单位20个,最佳锅炉房100个,最佳供暖人员202名。
    (王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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