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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房屋使用管理
【供暖包烧】
1991年,全市公有住房锅炉供暖建筑面积1 700万平方米,34万住户,占全市住房总面积的59%。其中,直管公房供暖建筑面积530万平方米,9.5万户,占全市锅炉供暖总面积的31.2%,比上年增加22万平方米,4 400户;属单位产权的住房锅炉供暖建筑面积1 170万平方米,24.5万户,占全市锅炉供暖总建筑面积68.8%。1991~1992年供暖期间,全市99%的住户达到了每日24小时内,不低于15℃的供暖标准。
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了确保抓好冬季供暖工作,在1991年投资914万元,维修养护锅炉房376处。使全局供暖的600户冷山墙、门洞户、楼房顶层、循环末稍的低温户得到了升温,达到了规定的室温标准。
(王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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