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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房屋使用管理
 
 
【安居工程】
 
 
    1995年是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第一年。为了推动房改。加快面向中低收入城镇居民的住宅建设,为住房新体制的建立起示范作用,国务院决定在59个城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哈尔滨市被列为实施城市之一。为了加强实施安居工程的领导,由市房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并成立安居工程办公室。市政府将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与省政府签订责任状,并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安居工程动员大会,对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了部署。为了降低工程造价,用于安居工程的建设用地全部由政府无偿行政划拨,并由政府承担小区市政大配套建设的全部费用,同时为安居工程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费等25项费用,凡是国家规定减免的或市政府能决定减免的费用,全部给予减免,相当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减免300元左右。使安居工程造价低于其它住宅建设成本。1995年国家下达哈尔滨市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为4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3.5亿元。哈尔滨市实际开工5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计划25%;竣工32万平方米,占计划开工面积的80%;完成工程总投资4.2亿元。新城、和平、红旗3个安居工程小区一一期工程全部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品率均达到50%以上。年末共售出安居房4 108套,占竣工住宅的73%,回收资金2亿多元。实现了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进户的目标。
    (张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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