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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有165个,建筑面积1 2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小区960万平方米,旧有居住区240万平方米。《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于1998年12月2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1999年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使物业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出台实施《哈尔滨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暂行规定》,规范物业管理收费。完成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25件。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分5期对114名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晋级活动。全市有龙电小区、锦秀小区等14个小区被评为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红平小区、共乐小区等7个小区被评为省级优秀物业管理小区,闽江小区、河松小区、红旗第二住宅小区、共乐小区福乐湾组团被评为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其中闽江小区、河松小区被评为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副市长赵书然获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市长。以昆仑商城、保利大厦为代表的酒店、宾馆、写字楼、商贸中心等领域的物业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桑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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