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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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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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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房屋供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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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市政府出台实施了热费提价政策,热费价格由平均24.15元/平方米调整为31.15元/平方米。加强与市控办、外办、工商局等部门的合作,严格执行"五不准"政策,强化热费收缴,1999~2000年供热期热费收缴额1.6亿元,收缴率75%。该供热期截至12月末已收缴热费1.2亿元。入冬前,投资6 459万元,更新、改造、维修锅炉和管网,是投入最大、效果最好的一年。强化供热运行管理,努力克服几十年不遇的连续强低温天气,通过内部挖潜,采用常温连续供热等办法,千方百计保供暖,居民室温普遍达标,满意率高于往年。(鲍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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