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史与志的异同,处理好史志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
分清史志关系,对于在实践中把握志书体例、内容以及记述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史志关系争论已久,诸说林立。目前较为一致的说法是:体例有别,方法不同。但是,
在编撰过程中如何正确去把握十分困难。正如黑格尔所说:假如一个人能看出显而易见之异,
比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只骆驼,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
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
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
那么,史志的异中之同,或者同中之异是哪些呢?
一、史志之异
1.史志体例结构不同
事物是运动的、变化的、发展的,有因有果、有产生有消亡。这个过程就是历史。以历
史理论为指导,以准确生动的文字,把“过程”记载或描述出来,进而阐发那个“过程”的
客观规律,“通古今之变”求“兴衰变化之因”。这便是史。
志则不同,它强调依事分类,横排竖写,或者说,横排门类,不是记叙“发展变化的过
程”,而是记叙“具有独立形态的事物”的基本面貌,把握事物的属性和形态。
史以叙述事物发展过程为目的,并以此收集、整理和组织材料。志则相反,不以叙述过
程为目的,强调记述事物的自身状况,包括内容、数量、始末、缘由等。正如有专家所说:
志要记述事业自身,而不是过多地去记述事业的工作过程。志以记述自身来确定要素,并依
据这些要素去收集、整理、取舍、组织材料。史重视历史文献,叙述过去;志则重视调查,
记载现状。修志界有隔代修史、当代修志之说,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史志表现形式不同
应该说,史与志记述对象是同一事物,但是其表现形式有明显的差异。李大钊有句名言:
把人类社会整个的纵着去看,便是历史;横着去看,就是社会。这就是说“纵”、即过程,
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表现为产生、发展、消亡或过去、现在、将来。事物的这种形
式被记述下来,并“述理乱兴衰”,就是史的表现形式。
另一方面,事物又都呈现为系统,若干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区别,辨证统一地结合在
一起,并以组成系统的要素表现出来。志,记述的是这个“系统”,记述的是什么在发展变
化,这个事物的基本面貌是怎样的,也就是说,志侧重记述的是“过程的主体”是个什么样
子,它的形态、内容、特征、数量等等,表现和辑述在“历史过程”中典型性、标志性的重
要资料以及事物发展中的条件、背景资料,通过这个各个历史时期的真实资料,向人们从整
体上展示发展规律和因果关系。
3.史志基本单元写法不同
人们常说“竖写是史,横写是志”,但是也应该看到不仅仅是“竖”、“横”之别,在
具体的基本单元的记述方法上也有明显的不同。
志书一般都采用横排竖写的记述方法,这就是说志书的记述中大量地存在“竖写”。此
“竖写”是彼“竖写”吗?这需要认真研究。
同样都是竖写,史要求记述过程揭示历史发展规律;志则要求围绕事物的面貌去辑述资
料;史要求记述的“历史”、“过程”必须连续、完整,包括一些非重要的事情;志则要求
记述“过程”中的有重要价值的资料,祥述要事、大事、典型事,略写或不写次要的事情,
并把这些资料“以类系事”按时序组织编写;史不但记述,而且必须评议,通过对历史过程
的记述,直接对因果、规律进行评议,志则一般只记不议,或者是多记少议、点到为止。上
述等等可见,史与志在具体记述方法上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在具体编写时应该认真把握才
行。
二、史志之同
史志有别,但是也应该认真分析一下它们之间的异中之同。
1.史志记述对象的同一性
无论史还是志,虽然体例、结构、表现方法、具体编写等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在记述
内容上是同一个对象。正如李大钊所说的,不过是“纵着看”和“横着看”而已。史的纵写
过程与志的横写系统不可分割,必然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因为世界一方面表现为由过去到未
来的发展过程,另一方面这个过程又是由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相互作用的各个系统组成的。
相同的记述对象决定了史与志密不可分,不能完全割裂。因为,没有离开过程的系统,也没
有离开系统的过程。
2.史志体裁上的涵纳性
应该说(从一般意义上说),史与志都属于综合体裁。综合性体裁都同时具有多种表现
形式。史书中常常设有本纪、表、传等等,这是志的一些表现形式。同样,在志中设有总述、
概述、史略、大事记、人物传、沿革、历程等纵向记述,这是史的一些表现形式。志书在记
述各时期、各阶段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必须涉及到这个时期、这个阶段的发展过程。其写
法不可避免的采用史的叙述方法,尽管角度有别,但整体的表现形式是分不开的,史中有志、
志中有史,这是史志均属综合性体裁所致,二者在体裁上存在着相当的涵纳性。
3.史志记述方法上的包容性
前面说到在体裁上相互涵纳,在篇章设置上相互作用,在具体记述中也是相互包容的,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试举几例:志中一般设概述及篇下序,其基本写法一般是围绕历史
过程勾勒发展脉络,或分期综述、或择要综述,让读者从整体上了解一地或一业的发展变化
情况。再比如,有的志书设有大事记述、记事本末、人物传略、要事本末、附录、大事年表
等,这些篇目设置一般均采用编年体、本末体、编年与本末结合等记述方法来编写,这其中
便有大量的史书记述方法。
三、小结
史志的异同源于同一个记述对象的两种表现形式,源于这两种表现形式的联系(即同一
性)和区别(即差异性)。因此,既要注意二者的异中之同,也要分清二者的同中之异。二
者不可混淆,也不可分割。综合不是凑合,在志书编写过程中要借鉴和融汇多种记述方法,
但必须坚持以志为主,要服从志的总体规范。
在撰写本文时,我学习并吸取了我省方志专家梁滨久先生的一些论述。应该说,本文不
过是一篇学习心得或读书札记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