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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
 
 
【哈尔滨炼油厂】
 
 
    1990年,该厂全民所有制职工2 149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20人。现有生产装置五套:常减压装置(1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常压重油30万吨/年)、非临氢降凝装置(3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3万吨/年)、聚丙烯装置(5 000吨/年)。另外,该厂劳动服务公司所属的塑料厂还有年加工2 000吨聚丙烯颗粒生产线和200万条编织袋的生产线。企业固定资产原值1.7亿元。主要产品有70#、90#汽油1200#溶剂油;0#~20#轻柴油;石脑油和聚丙烯树脂等12种。该厂在全国500家大企业排序中,按销售额列169位,按最佳经济效益居全国石油加工行业第四位,全员劳动生产率居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首位。
    1985年至1990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经济效益以年均13.6%的幅度递增。累计总产出5.18亿元,超额18%完成中国石化总公司产出承包任务。共完成主要技改技措项目20项,其中催化改造、气体分馏、聚丙烯三项对企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仅催化裂化装置改造一项,企业每年就增加经济效益1 000万元。大规模不间断的技术改造,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改变了原设计存在的单一炼油型、加工深度浅的弱点,实现了企业由炼油型向炼油化工型的转变。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厂"的方针,把以人为本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脚点,发扬"爱厂如家、无私奉献、团结奋斗、拼搏向上"的企业精神,自1986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被中国石化总公司授予优秀企业管理单位称号。
    1990年,原油加工量完成84.25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35.89%,比上年降低0.78%;催化重油掺炼量为19.8万吨,比上年提高1.12%}完成工业总产值2.6亿元,完成计划133.78%,比上年增长15.25%;实现利税6 265万元,为计划的139%,比上年增长1.31%,如果再加上超产油的高平价差,则实现利税为7 335万元.比上年增长2.5%;轻质油收率为61.03%,比上年提高 O.61%;综合能耗为68.48万大卡/吨,比年计划低 O.52万大卡/吨,比上年同期低1.58万大卡/吨;单位能量因数耗能为15.97万大卡/吨·因数,比上年下降 O.15万大卡/吨·因数;原油加工损失比计划低0.10%,比上年降低0.78%。劳动服务公司全年实现产值1 598万元,实现利税134万元,还贷款104万元,经济效益创服务公司成立以来最好水平。1990年,该厂标准化进入国家二级企业,设备管理进入总公司一级企业,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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