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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厂是国家与黑龙江省合资建设的省内第一家大型现代化火力发电企业,工程分两期建设,国家和地方投资各占50%。厂址座落在松花江与呼兰河交汇处,距哈尔滨市区35公里,距呼兰县城4.5公里。一期工程安装两台20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安装两台60万千瓦机组。两期工程主要设备分别由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锅炉厂、哈尔滨电机厂设计制造。工程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设计,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火电三公司等单位承建施工。一期工程的一、二号汽轮发电机组分别投产于1986年和1987年末。到1990年底,有职工1 978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8人。专业技术人员298人,占职工总数21.08%。两台机组已发电94亿千瓦时,总产值达到4.4亿元。
1990年,两台机组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发电量28.44亿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率达到378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达到8.11%;发电单位成本:70.88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 926元/人年;工业产值1 323万元。在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发电量、供电标准煤耗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总产值几项指标创该厂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发电量创全国电力系统同行业先进水平。发电厂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供电标准煤耗率一项,连续两年创全国电力系统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
在1990年全国电力系统20万千瓦机组评比中,二号汽轮发电机组1989年度名列国产机组第一名,统比(进口机组和国产机组统一评比)第二名;一号机组获评比二等奖。1990年,能源部在全国电力系统火力发电厂中开展"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活动,考核火力发电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经济效益、科技管理、节能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经能源部考核验收,该厂为"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的10个受表彰电厂之一。
1989年国家计委批准该厂二期工程列项,先上一台60万千瓦机组,投资10亿元,要求1993年投产发电。工程于1990年10月6日正式破土动工,到年末。主厂房零米以下基础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6亿元。(衣景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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