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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05亿元,为年计划的120%,比上年增长6.6%;商品产值完成12.81亿元,为年计划的123%,比上年增长3.47%;发电设备完成266.12万千瓦,为年计划的104%,比上年下降3.1%;列入集团产品产量计划的20类主要产品,按国家指令性计划考核基本上完成计划,其中有11类产品比上年有新增长,有9类产品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销售收入完成1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实现利税总额1.09亿元,比上年下降12%;上缴利润1 750万元,比上年下降24%。
1991年,出口巴基斯坦贾姆肖罗电站三套21万千瓦机组全部发电,到年底累计发电40亿度。10月1日巴基斯坦总理谢里夫专程到贾姆肖罗工地主持电站竣工典礼。全年出口创汇3 800万美元。围绕巴基斯坦、印尼、越南和泰国等项目,进行了工程、设备的技术和商务报价,签订了为巴基斯坦建设木扎法戈两台21万千瓦火电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比利时合作签订了为巴基斯坦建设两台4.7万千瓦燃汽--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合同。
全年向14个电厂派遣用户服务总代表17 563人/日。由该集团制造的主机设备,年内有13台机组投产发电,总容量为198.5万千瓦。大庆电厂1#机组提前投运发电;浑江电厂3#机组也在年内投入运行。
通过投标议标,共签订30万千瓦火电机组合同10台(套),60万千瓦机组1套;争取到秦山核电站二期工程两台60万千瓦常规岛主机制造任务。
全面完成了"七五"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任务,并于1991年1月29日通过国家鉴定验收。集团各厂在周期短、资金筹措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基建、技改年度计划。全年实现基建技改投资2 950万元,使集团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加趋近世界同行业先进水平。经过国家计委、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的推荐,于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该集团为全国55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之一。
(王植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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