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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8年末到1989年初,根据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的要求,哈
尔滨市先后分四批停建、缓建基本建设项目46个,总投资58328万元,建筑面积13.5万平方
米。这些停缓建项目,大体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属于规划性的项目有8个(包括批准设计任
务书或已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筑面积22170平方米,总投资44750万元,占清理项目
总投资的76.7%。这8个项目中有3条生产线,虽经国家经委及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国家重点
技术改造项目表,并提出论证报告,但因条件不具备而决定停建;有3个办公楼只有筹建设
想,因资金不落实决定停缓建;地下轻轨电车项目和动力商服中心项目,虽已支出前期费用,
也因国家和地方财力有限而决定停缓建。二是虽已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但未动工即决定
停缓建的项目有18个,建筑面积36780平方米,总投资2425万元,占清理项目总投资的4.2%。
这18个项目,有7项因手续不全,地号不落实,动迁有困难而没有动工;有10个项目资金不
落实未动工;有1个项目利用原有建筑不再开工而决定撤销。三是基本建设计划已下达,并
已发生基本建设支出的有15项,建筑面积7615平方米,总投资9878万元,占清理项目总投资
的16.9%,已支出费用3848万元。其中:工程未动工,已发生前期费用的2项;工程已开工,
并完成部分投资的工程13项。四是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的工程有5项,原计划建筑面积23757平
方米,总投资5795万元。根据各建设单位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决定压缩建筑面积5980平方
米,压缩投资12758万元,占清理项目总投资的2.2%。
1989年8月,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1989〕62号文件要求,决定对46项停
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经跟踪审计发现,在停缓建项目中,规划项目多,未开工项目多是
突出特点,2项占清理项目总投资的81%。压缩规模后的项目,计划仍留有缺口,这又是一
个特点。哈尔滨电视台工程,原计划建筑面积18297平方米,投资2911万元,在压缩建筑面
积3000平方米,投资300万元之后的在建工程,仍将超计划几百万元。哈尔滨食品研究所工
程,原计划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投资200万元,在压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105万元
之后的在建工程,也要超计划投资55万元。还有一个特点是利用商品房开发计划建设“楼、
堂、馆、所”。中国房屋开发公司哈尔滨公司写字楼项目,建筑面积14600平方米,投资1387
万元;哈尔滨市经济协作委员会营业室项目,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投资720万元;哈尔滨
国际技术开发公司办公楼项目,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只有2000平方米经批准列入基本建设
计划,其余6000平方米是利用商品房开发计划。这不仅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而且也违
反了楼堂馆所建设条例的规定。
对此,审计意见与建议:对已决定停缓建的项目,要逐项下发《停缓建项目通知书》,
明确停缓建期限,做好现场维护;对不执行停缓建决定,继续施工或明停暗建项目的建设单
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政府没收建筑物,对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
任,并提请监察机关处理;对确需恢复建设的项目,由审计机关对计划指标、资金来源进行
审计并出具证明,再由批准机关审批,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之内;未经审计动工的项目和
以商品房开发名义变相搞楼堂馆所的项目,必须立即停工,并按照《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条例》
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未经批准的计划外工程项目,擅自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以“翻建”、
“技术改造”名义搞基本建设的单位,坚持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
任。
1990年,继续对46个停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在46个停缓建项目中,经省、市有关部
门批准复工的有6个项目,没有达到压缩投资规模要求的有5个项目,其余35个项目均按规定
做到该停的停,该缓的缓,该压缩的压缩。
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领导小组批准恢复建设的有4个项目:
市中医院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3183平方米,总投资1495万元,当时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被定为缓建项目,现在建设条件已具备,经批准恢复建设;香坊建设银行和香坊保险公司合
建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45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因基础工程未达到50%被定为缓建
项目,但考虑到这两个单位新成立没有营业室,不利于工作开展,经批准同意复工;哈尔滨
电视台和市经济协作委员会营业楼也已批准恢复建设,但因未纳入年度计划尚未动工。
经市计委同意复工的有2个项目:环保制氧设备工业公司住宅楼,建筑面积为3378平方
米,总投资120万元,因资金不落实列为缓建项目,但考虑到该厂住房的特殊困难,经批准
用工资基金结余续建;哈尔滨友谊宫原定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30万元,
因地号不落实列为缓建项目,经批准同意购置商品房。
原定压缩投资规模而没有达到要求的有5个项目,市第五医院接楼工程、市食品研究所
科研楼、市建材学校教学楼、市制氧机厂空分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市汽车配件四厂施压容器
封头工程。原定压缩投资规模482万元,经审计核实,投资规模不仅未压下来,反而比原计
划超支220.2万元。原因之一是缓建项目确定不当,如市建材学校教学楼,当时主体冷封闭
已定,只差电、水暖设备未安装,不应列为缓建项目。原因之二是原计划留有缺口过大,如
市第五医院病房加层,原定接2层2000平方米,投资60万元,决定压缩1层1000平方米,压缩
投资30万元,而施工合同造价为360元/平方米,显然差距太大。
哈尔滨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办公楼工程,总投资1387万元,已投入738万元,在条件
具备时申请批准恢复建设。还有哈尔滨保温瓶厂胆加工车间翻建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哈尔滨
龙江仪表厂平面电机绘图及数字仪表工程、哈尔滨空调机厂石化空冷改造项目3个项目预投
资1496万元,按要求压缩投资602万元。
其余31个项目总投资50950万元,已按停缓建决定,做到该撤项的撤项,该撤计划的撤
计划。今后如再立项,按基本建设程序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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