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对教育事业费的审计,首先从呼兰县开始。1984年3月17日—4月29日,呼兰县
审计局会同呼兰县财政局对呼兰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校舍管理站和部分中小学校等19
个单位1983年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试审。
呼兰县1983年教育经费(包括教育机关的行政经费)共支出641.1万元,占县财政总支
出的32.1%,比1982年增长9.14%。
呼兰县教育经费的安排使用是比较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经审计查出各种有问题
资金81.95万元,占全县教育系统总支出的12.79%。其中:县教育局于1982年末将历年虚
列支出转入暂存户的民办教师补贴、预提奖金、维修费、专项补助费等17.8万元,以及县
第二中学退回的当年预算内拨款0.5万元一并转作预算外收入;被审计的19个单位划预算内
资金为预算外资金,用于为教职员工建房或借出共计20.1万元,还有提高开支标准、扩大
支出范围5.6万元;县教育局还将应在预算外开支的摊派款、校办工厂、农场生产费用6万
多元挤入预算内支出;虚列设备费、维修费、公务费、预提福利费等,扩大教育事业费支出
22.7万元,以及挪用教育事业费18.8万元。此外,还有擅自购置专控商品、转移基本建设
资金、垫付校办农场和青年工程队亏损等问题。
1985年,在认真总结呼兰县教育经费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对市、区两级教育
经费审计大面积铺开。从1985年3—9月,先后对哈尔滨市教育局、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等10
个市直属教育单位,以及除动力、平房区外的5个区所属42个教育单位1984年教育经费的使
用情况进行详细审计。
哈尔滨市1984年教育事业费的决算数为4140.4万元,比1983年增长10%。各项预算外
收入957.9万元,其中学杂费收入253.1万元,勤工俭学收入704.8万元。在预算外收入中
支出715.1万元,结余242.8万元。
通过审计表明,哈尔滨市1984年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是好的,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起
到有力地推进作用。但是,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上还存在一些应引起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
在:滥发补贴、实物,公费旅游、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资金达24.1万元,其中哈尔滨广
播电视大学1984年发放津贴、补贴、实物总金额7.48万元,全校137名职工平均每人得
527.45元;哈尔滨市教育局和道里、道外区教育局虚列城市维护费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和
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共计20.9万元;哈尔滨市教育局1984年行政经费超支13.9万元,
全部挤占的教育事业费;还有用白条子支付现金,违反规定转工程款、套取现金以及用摊派
的资金购买专控商品支出2.8万元。此外,还发现多数教育单位家底不清、财产管理失控、
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差、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审计查出的各类违纪问题,哈尔滨市审计局和各区审计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出
审计处理。
1989年6月5日—8月22日,按照黑龙江省审计局的统一工作部署。再次对哈尔滨市全市
教育系统1986—1988年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从1986—1988年,哈尔滨市的教育投资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有较大幅度增加。预算内
财政拨款29327.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拨专项资金1440.9万元,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802.4
万元。按投入比例,1986年比1985年多投入311.7万元,1987年比1986年多投入618.4万元,
1988年比1987年多投入2489万元。3年中,教育费附加投入3936.9万元,占预算内财政拨款
总额的13.42%。3年间用于教职员工住宅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605.6万元,用于校舍建设投
入专项资金5819.6万元。
这次审计包括市直及7区2县(市)共260个单位,审计覆盖面达49.27%。经审计发现
有69个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违纪资金总额达234.2万元。经审计处理,归还原资金
渠道113.1万元,收缴及罚款12.2万元。违反财经纪律主要表现在:
1.挤占教育经费22.6万元,其中阿城市3.9万元,道外区2.3万元,平房区3.7万元,
动力区12.7万元。
2.挪用专项基金11.7万元,其中南岗区6.1万元,道里区5.6万元。
3.虚列支出、转移资金45.9万元,其中呼兰县36.1万元,动力区4.2万元,阿城市3
万元,平房区0.6万元,市直属教育单位2万元。
4.滥发奖金、补贴、实物19.8万元,其中市直属教育单位15万元,道里区1.6万元,
平房区2.5万元,阿城市0.6万元,动力区0.1万元。
5.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未办手续购专控商品26.1万元,其中市直属教育
单位7.9万元,动力区4.3万元,南岗区1.5万元,香坊区3.7万元,呼兰县4.7万元,阿
城市4万元。
6.私设“小金库”23.5万元,其中阿城市22.2万元,动力区1万元,平房区0.1万元,
道里区0.2万元。
另外,还有请客送礼、公费旅游2.5万元,乱集资0.4万元,以及其它违纪81.7万元。
1990年,按照审计署关于“在今后两三年内要把教育经费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的要求,从1990年4月6日—12月19日,对哈尔滨市1989年教育经费审计进行回访,并对1990
年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经审计回访表明,1989年教育经费审计所作的审计结论和决定,大部分单位已经遵照落
实,仅有个别单位因资金紧缺未能落实。
在对哈尔滨市1990年教育经费审计中,又查出违反财经法纪资金68.7万元,经审计处
理,收缴和罚款1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45.4万元。查出的违纪问题主要表现在:挤占挪
用教育经费20.4万元,擅自购买专控商品22万元,滥发补贴、实物0.3万元,私设“小金
库”1.6万元,其它违纪24.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