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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审计》
 
 
第一篇 国家审计
 
 
第十章 信访专案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
 
 
第二节 对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审计
 
 
  1984年“国庆节”过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出一系列通知和决定,下决心制止和
纠正在改革形势下出现的新的不正之风。哈尔滨市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和黑龙江省审计
局的部署,全力以赴投入到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行动中去。从1984年11月开始,以查滥发服
装和销售礼品券为突破口,对借改革之机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送礼行贿,以及其它违反
财经纪律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1984年10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滥发服装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来在
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用公款制发服装之风日益盛行,特别是一些工厂在赶制厂服、制服,
标准互相攀比,越来越高,花钱很多。制发服装的费用,有的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有的
挤用生产发展基金,有的甚至乱摊乱挤成本(费用),挖国家财政收入。”审计署要求各级
审计机关“认真检查一次此类问题,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时报告。”1984年11—12月即
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发现哈尔滨市广播电视大学1984年为137名教职员工每人发放毛料西服
和呢料大衣各1套,支出3.26万元;借举办运动会之机,除按标准发放运动服补助费以外,
每人还发放1套运动服,支出5500元;另外,还发放津贴、补助和实物共挪用事业费7.48万
元。
  与此同时,在全市工业系统抽查20个单位,发现有12户企业发放服装或面料,支出制装
费48.6万元,其中除个人负担的3760元外,还有48.2万多元未作处理。这些制装款有的以
劳保费、仓储费名义摊入成本,有的从福利基金中列支,有的则采取暂时挂帐的办法待机处
理。这12户企业在国务院文件下发后,都没有按要求对职工扣款,已摊入成本费用的也没有
纠正和调整帐目,尤其是哈尔滨机联机械厂,在国务院文件下达后仍把以前购买的80973元
的服装面料发给职工。对此,哈尔滨市审计局向全市发出审计通报,对等待观望、迟迟不作
处理以及有禁不止的单位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罚,通报要求制发服装的12户企业立即向职工扣
款,并限期扣完;同时对机联机械厂按制装总额的15%给予罚款处理。通报还要求全市各单
位凡制发服装或面料的,都要按国务院通知规定进行纠正。通报发出后,在全市震动很大,
上述12户企业立即作了纠正;机联机械厂在纠正的同时如数上缴了罚款;其它不少制发服装
或面料的单位,也主动进行检查和纠正。
  1984年12月28日,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事业单位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通知》
(即国务院〔1984〕186号文件)。《通知》指出:“目前有些事业单位按人头平均滥发奖
金、补贴和实物的情况十分严重,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要求“对一些机关和企业、事业
单位滥发服装、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任意扩大供应午餐范围,以及弄虚作假,截留财政
收入、扩大财政支出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检查。”
  1985年2月4日,黑龙江省审计局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抓好财经法纪审
计的通知》,对贯彻国务院〔1984〕186号文件作出具体部署。哈尔滨市各级审计机关把制
止和纠正新的不正之风作为1985年审计工作的重点,推动专项审计的深入开展。先从审计调
查入手,抓准突破口,逐步深入,扩大审计成果。经审计调查发现,有些商业企业为了增加
卖钱额而开办的礼品券或购货券销售业务,掩盖许多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销售
礼品券或购物券,既是变相扩大货币发行,使其失去监督和控制,也为一些单位弄虚作假、
乱挤乱摊成本费用、送礼行贿、变相发放奖金、补助和实物大开方便之门。购买礼品券或购
货券的单位涉及面很广,既有机关、团体、学校、科研单位,也有工业、农业、商业企业。
在抽查100个单位中,机关单位27个,事业单位42个,企业单位26个,其它单位5个,购券金
额达94万元。为了弄清购券单位的资金来源是否合理,又对34个企业单位进行解剖分析。这
34个单位购买礼品券或购货券共计465976元,其中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后备基金列支的
有11个单位,金额214952元;摊入成本的有10个单位,金额111408元;从企业销售额提取回
扣列支的6个单位,金额105724元。在34个单位中,资金来源不合理的有23个单位,违纪金
额占购券总额的54%。
  审计中发现具有代表性和倾向性的事例,及时报送给上级审计机关和市的领导机关。如
某商店开假发票帮助买方弄虚作假,有的用礼品券或购货券拉关系,搞行贿销售等。道外区
征兵办公室1984年12月18日在同记商场购买1230元的礼品券,作为酬金发给征兵工作人员,
而发票却填写的“金库”和“办公用品”。哈尔滨市铁木农具厂1984年12月28日在第七百货
商店购买9450元的礼品券,作为奖金发给职工自行选购商品,而发票却填写“工作服”100
套,“电线”5000米和“元钉”1755公斤。黑龙江省五金交电批发站1984年12月12日在第二
百货商店购54400元的礼品券,除用于对本站职工的奖励外,其余37800元全部以“提成”、
“回扣”等诱购形式发给前来参加选货会的各地采购人员。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并
由市纪检委牵头,哈尔滨市审计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工商局等参加组成专案组,
彻底查清礼品券或购货券的来龙去脉以及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专案组先后对秋林公司、同记商场、第一、第二、第七百货商店等15户大型商店进行查
证核实。结果表明,这15户商店从1984年10月—1985年2月共销售礼品券或购货券894.5万
元,购券单位3720个。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属于滥发的就有110多万元,已摊入成本费的有
70.1万元。从各商店开出的假发票998张,金额302.5万元,占售券总额的33.8%。对此,
市委作出坚决纠正的决定,并责成哈尔滨市审计局对查实问题依法予以处理。
  哈尔滨市在贯彻国务院〔1984〕186号文件过程中,态度坚决,举步扎实,效果明显。
全市有2185个单位进行自查,查出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总金额496万元。审计机关重点抽
查626个单位,查出瞒报漏报金额212万元,收缴违纪资金67.3万元,补缴奖金税79万元。
从审计发现的一些典型案例,可见哈尔滨市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以及其它违纪现象之一斑。
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南岗办事处跃进营业所从1982年8月—1984年12月,先后7次接受
跃进乡和乡办企业办公室送给的所谓“奖金”共9970元,全部被这个营业所私分。哈尔滨市
跃进乡政府1984年1—9月把乡办企业上交的利润32876元全部挪用花光,还把上年结余花掉
7000多元。其中滥发服装支出4420元,发放各种奖金、补助7800多元。哈尔滨市东风制药厂
从1984年—1985年5月,先后共花掉117700元购买礼品,分别送厂外采购人员,采取从商店
或生产厂家开假发票的办法全部在成本中核销。哈尔滨市粮油食品贸易中心从1984年9月开
业—1985年3月,以各种名目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总金额45700多元,平均每人得848元,
5名领导干部平均每人得1153元。这个贸易中心仅在开业前后的12天中,大摆宴席就花掉9900
多元。另外还非法购置高档沙发等专控商品,高价卖给机关、企业单位,低价卖给个人,从
中损公肥私。
  贯彻国务院(1984)186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其它各项审计工作。1985年全市共审计1826
个单位,查出各类有问题资金6584万元,收缴违纪资金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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