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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审计》
 
 
第一篇 国家审计
 
 
第十章 信访专案审计和其它专项审计
 
 
第三节 对蔬菜政策性补贴的审计
 
 
  哈尔滨市的蔬菜经营历年都亏损,财政每年都要拿出上千万元予以补贴。1983—1985年,
平均蔬菜经营量317395吨,外进菜47925吨,占全年蔬菜经营量的15.1%,3年平均年亏损
1852万元。1986年全市蔬菜经营量476500吨,其中外进菜52000吨,占全年经营量的10.94%,
全年亏损4101万元,较前三年平均亏损额增加121.43%。1986年蔬菜政策性价格倒挂补贴
2608万元,占当年全部亏损额的63.6%,其中春菜补贴136万元,夏菜补贴1785万元,秋菜
补贴504万元,土豆补贴183万元。
  经审计查实,哈尔滨市蔬菜公司1986年自营蔬菜实现利润222.6万元,上缴财政66.8
万元,自留利润155.8万元,按分配比例转作生产基金77.9万元,其中市蔬菜公司集中统
一使用截留55.8万元,其余少部分下拨给各区分公司和菜库、经营部,大部分挂存在市蔬
菜公司帐面。1986年全市蔬菜经营亏损额比1985年实际亏损额增加1845万元,比计划亏损额
增加2101万元,增亏105%。为兑现政策,1986年核销由于供过于求而被迫扔在地里的秋菜
损失868万元。1986年费用实际发生额668万元,财政认帐退库551万元,挂帐117万元。1986
年退休人员工资等营业外支出净额77万元。
  通过审计发现,哈尔滨市蔬菜公司系统在蔬菜经营中也存在经营管理不善,财经纪律松
弛,违反财政财务规定等问题,1983—1986年违纪金额达588.3万元,其中1986年就有358
万元。主要是:截留收入和倒挂款123.9万元,其中1986年37万元,以前年度滚存86.9万
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252.7万元,其中1986年228万元;乱拉资金搞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
资产59.4万元;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营企业资金108.5万元;1985—1986年漏缴能源交通
重点建设基金和建筑税43.8万元;还有超发奖金、补助和其它损失浪费等问题。
  审计结束后,对哈尔滨市蔬菜生产和供应提出两点审计建议:第一,要加强宏观控制,
既要防“少”,也要控“多”,对计划收购商品菜应规定上浮限度,以防止商品量过大,增
加蔬菜价格倒挂补贴;第二,要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研究蔬菜生产、经营体制和切合实际的改
革方案,减少两次倒挂的损失。同时,对各项违纪问题也作出审计处理:对截留收入和倒挂
款、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按规定应全部收缴,鉴于这个公司属于计划内亏损补贴单位,决定
相应减少1987年财政退库115万元,由公司提高经济效益自行消化;对历年基本建设挂帐占
用的流动资金,应作出计划用企业留利逐年归还;对集体企业占用国营企业资金。必须认真
纠正,有还款条件的要限期归还,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要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并制订还款
计划,逐年收回;对漏缴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建筑税,限期全部补缴;建议市蔬菜公
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有关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追
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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