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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一个社会审计组织,成立于1984年11月12日,当时定名为哈尔滨市审计财会
咨询服务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5年4月
18日,经市编委批准,将咨询服务公司改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仍实行企业管理,独立核
算,自负盈亏。1986年3月6日,将市审计财会咨询服务公司改名为哈尔滨市审计咨询事务所。
1987年1月,按全国社会审计组织统一名称,更名为哈尔滨市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市审计
事务所)。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明确为独立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人员经费
自筹。1990年10月19日,为便于对外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经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成立资产评
估事务所,隶属于审计事务所,成为内部的资产评估部。
市审计事务所组建初期,只设1个业务部和1个办公室。1986年扩大为4科1室,即:工业
审计科、商业审计科、科研科、培训科和办公室。1987年5月,因成立市审计科研所,科研
培训任务划归科研所。审计事务所的内部机构调整为2科1室,即咨询科、审计科和办公室。
1987年12月,经市审计局决定,审计科研所与审计事务所实行合署办公,内部机构扩充为5
科1室,即:咨询科、审计科、公证科、培训科、科研科和办公室。1988年末撤销审计科研
所,科研任务由审计局有关处承担,培训业务归属于审计事务所。1989年初内部机构扩展为
5部1室,即:对外业务联络部、审计咨询部、审计公证部、审计业务部、培训业务部和办公
室。1990年将审计咨询部分设为2个部,即:审计查证鉴证部和审计咨询顾问部,同时增设
资产评估部,市审计事务所已发展到7部1室。审计署规定的社会审计业务,已经能够全部承
担,是全国少数能够发挥社会审计多功能作用、全方位开展社会审计业务的较大的审计事务
所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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