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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审计》
 
 
第三篇 社会审计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节 资产评估
 
 
  根据《哈尔滨市国有资产评估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于
1990年10月批准,市审计事务所开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1990年10月24日进行第一项国有资
产评估业务,即受市化工试剂厂委托,对其兼并企业—哈尔滨市银光喷漆厂进行整体资产评
估。经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和会计人员到这个厂实地调查、鉴证,对其财产逐项进行评估。评
估结果是:评估前固定资产帐净值263604.65元,评估后资产现值896232.80元,增值
632628.15元,增值较多,除重置因素外,还有626平方米厂房是哈德尼龙拉链厂投资建设的,
价值为197656.95元,应从评估后的现值中扣除。评估前帐面余额为505103.07元,评估后
现值为503659.58元,较评估前减少了1443.49元。第一项资产评估业务完成后,国有资产
机构表示满意;被评估单位表示感谢。接着在1990年的最后2个月时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
委托进行了四项整体评估,十项单项评估,有偿服务创收3万元。资产评估业务在1990年是
打基础的阶段,实践中摸索了经验,为今后开拓新的业务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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