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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956年,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的《供销合作社对各专业经营部门在批发业务
上商品分工经营目录》的规定,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担负起全市土特产品、日用杂品的采购、
批发业务。其中经营的 、 ,品种有苇 、苇 、秫秕 、秫秕 、竹 。苇 、 的货
源以河北唐山、保定、山东临沂、曲阜、济宁地区和湖北洪湖产区为主。秫秸 、 的货源
以阿城、双城、五常、泰康和辽宁昌图、黑山、凌源产区为主。唐山苇 编织细密、弹力强、
耐折磨、色泽好,曲阜苇 编织紧密、糜长节小、色泽白净、价格便宜。竹 质量好,苇
次之,秫秸 较差,但价格便宜。1956—1960年,苇 、秫秸 年均销量各15万领, 1.5
万领。其中1959年苇 销售20万领。1960年因苇 、 货源不足,市场供应秫秸 、 增多,
当年销苇 25万领,秫秸 18万领, 1万领。
1967—1971年,苇 、 纳入国家二类物资管理,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年度下达调拨
计划,省供销社批发站组织进货,然后按计划下拨给哈尔滨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经营,每
年拨给苇 26—30万领, 子1万领,重点供应粮库等仓储部门,民需炕板 均改为春节期
间集中供应。1972年, 源增加,全市年供应量增至2万领。1976年,从省供销社调入苇
11.93万领,不足需求量的50%,市土特日杂公司派人去四川乐山地区组织生产竹 、竹
补充货源满足供应,使用后发现竹 质量优于苇 ,很受欢迎。1977—1978年,全市销售竹
20万领。1979—1980年销售 子3万领。1979年,苇 、 经营放开,市土特日杂公司改
计划供应为议购议销,年销各种 38万领, 子3万领。1984年粮食大丰收, 子用量大幅
度增加,全市销售 子14万领,是上年的4.7倍。1986—1990年, 、 销量逐年减少,经
营改为以销定购,不留库存。
二、草、草编织品
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草类主要有谷草、羊草、苫房草,其中谷草属于大牲畜饲
料,原由粮食部门经营。1956年11月2日,省人委批准省粮食厅《关于谷草的派购方案》,
规定“城市饲养牲畜和军需谷草实行派购,由供销社平衡计划负责分配”。自1957年,哈尔
滨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每年按计划从阿城、双城、五常、呼兰、肇东、兰西、青岗县调拨,
年调入量均为3000吨。
1957年10月25日,省人委在《关于国家对若干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实行统一收购的规定》
中,将羊草定为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计划调拨,每年省供销社调给哈尔滨市羊草4000吨,
由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经营,同时经营苫房草和草袋子、草帘子、草绳子等草编织品。苫
房草产于松花江沿江各县,货源以肇东、肇源、双城、富锦为主,这些地区产的草杆长、挺
拔、耐用,秋末冬初为销售旺季,当年进货当年售完,不留库存,哈尔滨市年销量均在300
万捆左右。草袋子、草帘子、草绳子、草垫子等草编织品货源主要来自哈尔滨市郊及附近县,
不足时从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产地购进。1957年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草袋子成为主要
防洪用品。为保抗洪急需,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及时提供草袋子30万条,草帘子15万片,
草绳子100万盘(每盘50—100米不等)。此后,市人委责令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每年加储
草袋子20万条、草帘子10万片以备防洪专用。
1958—1961年,草及草编织品货源紧缺,谷草供应采取保重点的办法保证军需、马车运
输社、农场和兽医科研部门,余下部分按牲畜存栏数分配给郊区生产队。羊草除固定从肇东、
安达、林甸、青岗、明水县购进外,又从吉林白城、洮南、通榆、大安、太平川和内蒙海拉
尔、呼盟、札来特旗等产区购进计划外草,扩大货源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草袋子以市郊松
浦、东风、民主、和平草编基地为主,每年帮助生产队落实水稻种植计划,保证完成30万条
草袋子、20万片草帘子的生产任务。其中地产草袋子占年销量的34.5%,地产草帘子占年
销量的62.5%。地产品不足时,再从五常县调入。
1963年11月,根据省人委《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留比例和派购范围的通知》精神,哈尔
滨市将谷草改为按三类物资管理,实行议购议销,至1965年年均销量为4000吨左右。
1966年,谷草供应量增至8300吨,羊草销量增至5200吨,草绳子供应量增至265万盘,
草垫子由供应城市居民扩展到省内驻军、大庆油田、矿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年销6万个,地
产货源不足,从辽宁营口、大石桥、天津等地进货。为了以销促产,对地产草绳子实行统购
包销,不足部分从辽宁产地进货。随着城乡牲畜饲养量增加,谷草供应再度偏紧,1972年,
全省小秋收会议决定恢复谷草按二类物资管理,实行统购统销,按计划供应。1975年和1976
年,谷草调入量增加到16057吨和20744吨,基本实行敞开供应,略有库存。
1978年,谷草、羊草放开经营,实行议购议销。1981—1985年,畜牧场、饲养场和个体
户与产地直接建立购销关系,市土特日杂公司销量逐年减少,草制品销量也呈下降趋势,苫
房草由70年代年销150—250万捆下降到1983年的40万捆,草绳子销量由70年代320—470万盘
下降到1982年的140万盘。1986年松花江再次发生汛情,哈尔滨市土产公司提供20万条草袋
子保证防汛急需。由于包装材料更新,草袋子、草帘子销量大幅度减少,1990年销售草袋子
46万条,草帘子43.08万片,分别比1986年下降79%和55.6%,市土产公司除为防汛储备
30万条草袋子和10万片草帘子外,对市场供应采取以销定购方式进行经营。
三、竹制品
1956年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竹制品主要有毛竹、竹杆、竹匹子、竹叶、竹扫帚
等40多个品种。毛竹多用于农业兴修水利和建筑业。竹杆有素竹杆和花竹杆2种,用作旗杆、
篙杆、晒衣杆和手工业生产原料。竹扫帚为农业生产、城市环卫、粮食部门必需物品。竹叶
主要代替粽叶。50年代,粽叶以苇叶为主,每年从保定、邢台、唐山、泰康购进60吨,不足
时用竹叶代替。竹匹子多用于制做炊具、渔具、竹编织品、大棚育秧架条等。
1957年,竹制品实行统购统销、计划调拨,由使用单位提报计划,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
站组织供应。货源来自长江以南产地,当年销毛竹3000根,竹杆10万根,竹扫帚10万把。
1958年,市郊兴修水利,毛竹销量增加,年销5000根。
1959年,竹扫帚纳入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年调进7万把,其
中5万把供生产部门使用,2万把供给市环境卫生部门。60年代,毛竹年销量为4000—7000根,
竹杆4—5万根。1969年,苇叶产区保护芦苇资源,不准采集,市土特日杂公司从广西南宁、
金沙等地采购竹叶90吨投放市场,此后,粽叶以竹叶为主。1974年,竹杆用于塑料大棚支架,
销量大幅度增加,年销30万根。
80年代,竹制品实行敞开供应,部份原料被塑料和钢筋代替,销量下降,竹杆由1981年
销售50万根下降到1982年的6万根。竹匹由1981年销售50万捆下降至1982年的10万捆。1986
年扩大销售,将竹杆、竹扫帚、粽叶向经济区和临近县批发,1989年销售竹杆99.3万根,
竹扫帚29.82万把。1990年销售棕叶248吨,竹扫帚30.98万把,竹杆70.1万根。
四、条编织品
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条编织品主要有土篮子、大筐、卫生筐、包装筐。其中土
篮子、大筐主要用于防汛和土建施工,货源来自阿城、宾县和辽宁风城、宽甸、岫岩等地。
1956年销售土篮子8万副、大筐2万个。
60年代,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扶持副业生产,帮助有条源的生产队建立条编基地加工
土篮子和大筐,产品实行包销,占年销量的40%。1964年,增加经营卫生筐,由长青、上游
条编织社进货,当年销售5万个,1965年增至10万个。
1965年,为了节约木材、支援工业生产,哈尔滨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提出以条代木的
建议,由郊区条编基地生产包装筐供给砂轮厂试用,经铁路运输和仓储部门检验,条编包装
筐的包装性能不低于木箱,且成本低于木箱2.32元/个,从此,包装筐被推广使用。1977
年增加酒筐、糕点筐、农机零件筐、工业机件筐、铝器包装筐、油漆筐、电线筐和包装电览
线的条帘等,年销各种包装筐由1万个增至140.6万个。
1965—1975年,土篮子销量9—15万副,大筐销量1—8万个,卫生筐销量21万个左右。
1976年,阿城、宾县条编织社与市环卫部门建立卫生筐供货关系,使市土特日杂公司的销量
减少到10万个,比往年下降50%。
1981年,塑料制品大量上市,条编织品销量逐年减少,1985年销售土篮1万副、大筐6000
个、包装筐7000个,1986年,市土产公司对条编织品停止经营。
五、条 帚
条帚是哈尔滨市郊农村副业生产的主要品种,1956年7月划归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
营,每年秋、冬季节收购,年销50万把,不足部分从河北昌黎、乐亭、滦县等地购进。1966
年,改由基层供销社代购。地产条帚以糜长,弹力大,工艺好,耐用而畅销,郊区条帚生产
连年大幅度增产。
1970年出现产大于销,生产队加工的条帚销不出,糜子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从河北进货
补充市场。1978年,糜子种植被纳入农业生产计划,阿城、呼兰县和市郊种植6000亩,收购
条帚35万把。1980年,以市郊新华、朝阳、松浦为条帚生产基地,市土产日杂公司根据市场
情况提高收购价格,当年收购条帚32万把,销售52.09万把,1982年销售79.9万把。
1983年,市场放开。1984年以后,市土特日杂公司条帚购售量逐年减少,1990年仅销售
12.77万把。
六、大 麻
1956年,哈尔滨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大麻实行预购,由双城、宾县、呼兰、五
常、海伦、绥棱、巴彦等县进货,年销售150吨,基本满足市场需要。1959—1962年,大麻
种植面积减少,货源不足,国家实行派购。
1963年大麻被纳入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计划供应,规定市郊纯大田生产队每年交售
大麻12.5公斤,市民每户每年供应线麻0.5公斤。1966—1969年,全市年销售量200—275
吨。1971年从省内及山东、安徽等地调进计划外大麻,年销售达到3725吨。
1979年取消大麻计划供应政策,实行议购议销,市土产公司大麻年销量由1978年的690
吨下降到150余吨。1986年实行外销,销量增加到840吨,1989年销售4750吨。1990年销售
1725吨。
七、卤 水
1958年民用卤水由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批发经营,按国家二类物资管理。每年按计划
从肇东、泰康等县调进土卤碱400吨,加工成卤水供应豆腐厂、冰棍厂和农村供销社。1960
年,年调拨计划增至500吨,地产卤碱供应不足,改由辽宁复州湾及河北塘沽、大清河盐
(卤)厂调进。70年代,年供应量700—1250吨,基本满足市场需求。1984年因产区受灾改由
青海天然卤厂进货,当年销售卤水1275吨。此后市场放开,货源充足,销量逐年增加,至
1989年销售卤水4270吨,1990年销售卤水34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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