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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合作总联社
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召开,毛泽东主席在会上提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
的、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的领导机关”。5月,哈尔滨市成立市
合作总联社筹委会,10月,市合作总联社正式成立,负责领导全市各类合作社。
合作社从成立之日起就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扶持。1949年初,中共哈尔滨市委在
《1948年经济工作总结和1949年经济工作任务》中给予合作社13项优惠政策,即:国营企业
的物资合作社可优先购买;国营企业委托加工得优先照顾合作社;国营企业的物资按批发价
再打九八至八五扣卖给合作社;国营企业对合作社预定货物所交订金超过货价70%者,货物
价格得按订货当时的价格计算,不受物价涨浮影响;职工消费合作社所领的工薪实物需委托
国营商店代销时,不交手续费,只按八扣交保管费;生产与供销合作社的产品,需委托国营
商业代销时,不交手续费,只交实销运输保管费;委托国营企业代销货物的合作社,在货物
未销售以前,必要时可商请该企业酌量垫借现款;国营企业要优先收购合作社的产品,并保
证不低于市场私商收购的价格;加工生产合作社在与国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之后,得由国营
企业先期垫付若干生产基金;银行对合作社特设实物存款,帮助合作社保本,合作社的资金
可以随时存入银行;银行对合作社特设低息贷款;对职工消费合作社予以免税优待,对产销
合作社的企业营业税予以减免50%;政府颁布保护合作社财产及保证其合理经营的法令,并
给予租用房、地、水、电以及登记呈报等便利。
1950年10月,在贯彻全国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
落实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为社员服务的方针,端正经营思想过程中,市合作总联社撤销零
售门市部、营业部。12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召开合作社工作会议后,又将第一、二门市部合
并,改为批发部,取消零售业务,不做非社员和私商生意。年末,全市消费、供销、生产合
作社由1949年末的59个降至53个(含市合作总联社,下同),社员由1949年末的102027人发
展到124508人,分社由40个增至67个,附属部门如煤厂、理发部等由37个增至40个。资金
总额由1949年末的324亿元增至1143亿元(东北地方流通券,下同),其中自有资金668亿元。
基层社零售额为6391亿元,其中社员购货额占62.4%。全年生产总值与附属厂加工费由
1949年的416亿元增加到1345亿元。直属企业零售额791亿元,批发额2224亿元,代购代销额
3519亿元,全系统总营业额由1949年的5000亿元增加到12925亿元。
1951年1—3月,根据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及东北区第二次合作社工作会议、
松江省委合作社会议关于整顿合作社的要求,市合作总联社在全系统开展整社运动。整顿的
重点是假合作社及半真半假合作社。整顿的具体内容是:整顿业务、清理资产、建立会计手
续和开支标准;树立为社员服务思想,限制分红数额,分红最多占纯益金的20%;健全民主
管理机构,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固定社员名单,明确社员股权,每个
社社员人数至少在500人以上,股金至少占行政帮助资金的1倍以上。市民消费合作社通过整
顿把南岗济民消费合作社与道外群众消费合作社改造成地区职工消费合作社,把现有商人社
员清理出去,吸收本区职工入社。供销合作社通过整顿建立村社(分社),并改称为基层供
销社,把现有的区级供销合作社变成行政领导机构,成为市合作总联社的办事处,业务要努
力满足社员的要求。生产合作社主要整顿雇用人的问题,解决提高技术,提高质量,增加产
量,节省原材料,降低成本问题。
1952年8月,东北贸易部和东北合作总联社《关于合作社系统设立批发问题的协议》下
发后,市合作总联社成立以经营副食品为主的第一批发栈和以经营日用工业品、日用杂品、
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第二批发栈。1953年,天恒区成立,市合作总联社设天恒区供销办事处。
6月,全市消费、供销合作社53个,其中工厂企业消费合作社22个,机关学校消费合作社13
个,地区联合消费合作社15个(内含军属合作社),郊区供销社3个。共有零售门市部287个,
其中工厂企业消费社的门市部48个,机关学校消费社的44个,地区消费社的156个,郊区供
销社的39个;社员334741人;股金688386万元(旧人民币)。
1954年6月3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贯彻中财委的决议,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从市合作总
联社分出,成立哈尔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
二、市合作社联合社
1954年7月14日,哈尔滨市供销、消费合作社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哈尔
滨市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市联社),负责领导全市供销、消费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
监事会,通过了《哈尔滨市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1956年1月,中共哈尔滨市委下发《关于做好消费合作社移交国营商业改为贸易公司的
指示》,市合作社联合社将全市的消费合作社及其附属企业全部移交国营商业组建哈尔滨市
贸易公司。3月,哈尔滨市合作社联合社撤销。
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56年3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在撤销市合作社联合社的同时成立哈尔滨市郊区供销
办事处,负责领导全市郊区供销合作社。1957年6月,在市郊区供销办事处的基础上组建成
立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此后,市供销合作社几经变动,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
开,供销合作社才得以稳定和发展。1983年5月,召开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市供销合
作社更名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为市供销联社),负责领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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