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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政法综述
 
 
【政法工作概述】
 
 
    1996年,政法工作围绕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各级党政组织及时化解社会经济生活领域里的各种矛盾,妥善处理一批集体上访事件。全市未发生带有政治色彩的突发事件,确保亚冬会、冰雪节、哈洽会、"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和哈尔滨市解放5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打击了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对政法机关实行目标管理,查处诈骗、走私、投机倒把、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 233起。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查处"三机关一部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111起,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并挖出一批影响大、涉及面广、关系复杂的犯罪分子,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5人,厅(局)级干部6人。审理经济纠纷案件9 029件,解决争议标的额25.1亿元。清债、清货、清税25.86亿元。通过基层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0.6亿元,避免经济损失1.5亿元。政法机关开展"警企共建"活动,在企业建立联络站,登门服务。自1994年起在全市实施为期3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稳定工程,维护全市政治安定、治安稳定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1996年4月19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组对哈尔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为期两天的检查,认为哈尔滨“是全国综合治理工作较好的城市中最突出的一个”。
    1996年全市开展"严打"斗争力度大、成效显著,共破获刑事案件21 816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0 966起;教养和逮捕违法犯罪分子分别比上年提高13.6%和20.8%,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上升势头。哈尔滨市构筑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做法得到中央政法委、综治委和省委的肯定。市公安局建立新的"110"报警服务系统,800名巡警上岗执勤。"四网一区”和“三联两全”治安防范体系进一步强化。
    全市6 649家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权,除城区由公安分局直接管理164家外,其余全部下放给派出所管理。市公安局列管的工企单位和学校绝大部分下放给所在区公安分局管理。精简上层,选调446名民警充实基层派出所,对派出所工作机制进行改革,提高了预防、发现、打击犯罪的能力。
    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公安部门制定《严格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法院、检察院探索审判、检察工作方式改革。集中开展对在押人犯的消化处理和案件清理工作。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做到严格执法,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省委政法委执法执纪检查组对哈尔滨市执法工作进行抽样调阅,318份卷宗中,认定事实、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仅10件,占3%。(庄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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