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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集中教育整顿及"四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有新提高,涌现出一批东莱式的先进集体和敬业爱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个人。经过严格考核测评,城区和县(市)分别有11.5%和7.7%的基层政法单位首批达到"人民满意单位"标准,超过10%和7%的预定目标。在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中,对全市各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评议考察,对问题较多的168个领导班子实行组织调整,对110名不称职和39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查处违法违纪干警313人,其中清调辞退66人,开除公职21人。政法各部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实行考试考核上岗,优胜劣汰,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交流、试用和内部岗位双向选择等制度。
1998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全市清理政法机关经商办企业297户,如期实现年底彻底脱钩目标。开展专项清理,查处干警参与餐饮娱乐经营活动27人;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工作已按中央规定基本落实到位,查出少数违反“收支两条线”部门和单位;清理“三乱”涉及金额200万元。(庄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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