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哈尔滨市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全面落实政法各项任务。
1.各级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把稳定工作放在首位,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地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使馆、哈洽会、建国50周年、澳门回归等特殊时期,各级政法部门采取超常措施,确保了安全稳定。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各级政法部门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教育转化了一大批受“法轮功”欺骗和毒害的群众,依法处置了少数“法轮功”骨干分子,维护了哈尔滨市的政治安定。
2.全市开展以"追逃"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斗争,推进城区"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实施农村"154工程",开展基层"创安"活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1 999年,全市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9 976起,抓获作案分子26 106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428个,抓捕在册逃犯3 440人,劳动教养1 591人,逮捕犯罪嫌疑人6 492名,判刑6 614名,重刑面为26.9%,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5 163万元。全市有561个小区、1 081个村和972个单位达到区、县(市)以上创建标准,达标总数从上年的30%增到55%,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治安状况的满意率进一步上升。开展对"黄赌毒"的专项斗争,清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了社会环境。加强治安管理,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监狱劳教工作有很大加强。加强街、乡(镇)专职副职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开展综合治理干部岗位培训,提高了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3.1月19日全省"打防控一体化"建设现场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市委副书记董克勇作了题为《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全面推进打防控一体化城市治安体系建设》的经验介绍,省委书记徐有芳、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宪强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哈尔滨市的经验。10月18~20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哈尔滨市召开有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沿海地区12个城市综治办负责人参加的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董克勇汇报了哈尔滨市近年来的综合治理工作。与会代表听取了汇报和实地考察之后,对哈尔滨市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途径,取得良好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综治委[1 999]22号文件专题编发了会议纪要,向全国推广哈尔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1999年12月,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决定把哈尔滨市的"打防控一体化"经验在全国推广。
4.加强目标管理,开展"双评"活动。1999年,全市政法部门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全年查处诈骗、走私、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 775件,挽回经济损失1.14亿元;调解处理经济纠纷案件17 458件,标的额为28.7亿元;通过公证、律师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挽回经济损失3.4亿元,避免经济损失1.35亿元。各地区、各部门推行和不断完善"公示制"和"承诺制",市直政法部门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130余项。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5万余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2 300余项,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咨询2万余次。各级政法委、政法机关设立举报电话,清理影响经济发展的旧文件,出台新举措。
5.公安机关强化警务体制改革,实现"侦审合一",构筑"打防控一体化"新型社区警务体制。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增强办案责任制和透明度。审判机关深化了以案件运行、专业分工、审判职权、执行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和监督考核为内容的6项改革措施,解决立审不分、审执不分、审监不分、书审不分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实行公证业务改革和建立"148"法律服务热线。各级政法机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针对超期羁押、滥用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等问题,开展3次集中整治。1999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各类案件8 853件,处理纠正8 135件,纠正率为91.8%。按照"三五"普法计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力度和指导力度,推动了哈尔滨市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庄树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