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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市政法队伍建设以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及开展"新世纪哈尔滨政法干警形象建设"活动为重点,深化政法工作改革,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⒈政法工作改革。积极应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深入推进公安派出所和刑侦、巡警体制改革,主诉和主办检察官制度改革,庭审方式、审判长选任制、案件流程管理和执行工作改革,狱所管理、法律援助等项业务改革,初步建立了以"分权制衡、权责统一"为基本原则,以公正、高效、有序运转为目标,以全面有效的监督制度为保障的新的政法工作运行机制。
⒉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通过机构改革,一批优秀干警走上了处、科级领导岗位,一批干警进行了岗位交流和轮换,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动,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提高了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办公自动化、现代化水平。
⒊政法队伍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学创"活动方案,对拟表彰的人民满意单位、领导干部和干警分别在《哈尔滨日报》和《新晚报》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共接到举报电话15个、举报信6封,对群众电话和信件举报的6个单位进行了调查核实。对3个单位取消了命名表彰资格。同时,分成四组对拟表彰单位进行考核。组织召开了全市政法战线人民满意单位表彰大会,对全市30个人民满意单位、13名优秀领导干部和27名优秀干警进行了命名和表彰。于1月16日和10月18日分别举行了新时期好法官顾双彦事迹报告会和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干警开展学先进找差距的学习活动。9月3日,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新世纪哈尔滨政法干警形象建设活动"作出部署。会议提出在哈尔滨市政法队伍中树立文明规范的职业形象,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爱民形象。要求进一步规范干警的仪表、执法行为、服务态度、纪律作风和工作环境,公开工作纪律、干警身份、服务标准、受案范围、审案时限及收费标准,健全公示、承诺和首问负责制。活动开展以来,共对全市近300个基层政法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了形象督察。对形象较差的有关单位提出了批评。集中整治了政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政法干警风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哈尔滨日报》和《新晚报》等媒体设立了举报电话,对群众的举报及时核实查处。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个案通报批评,查清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庄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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