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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政法综述
 
 
【概况】
 
      2003年,哈尔滨市政法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
    ⒈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方位排查,深层次督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加强隐蔽战线和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各级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坚持不懈地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做斗争,重创"法轮功"违法犯罪的地下组织体系,层层开办教育转化学校,对"法轮功"练习者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转化工作。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月排查、季汇总、半年总结的方法,调处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3月,全市开展了调处化解群体性矛盾集中统一行动,在日常排查调处的基础上,集中对影响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排查出涉及6个方面问题的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率达92.4%。三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公共场所、重点部门和关键部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全国"两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冰雪节、春节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全市的稳定与安全。四是强化预警信息工作和联动机制。建立了由公安、铁路、民航、交通等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哈尔滨地区维护社会稳定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联防联动模拟演练。建立快速灵敏的信息传递反馈渠道,实现了信息超前、排查在先、处置果断、效果明显的目标,群众进京、上省、到市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降到了近十年来的最低水平。五是加强反恐防暴斗争。成立了市反恐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出台了工作总体预案和若干个专门预案,购置了装备,于10月举行了冰城·金盾2003反恐怖综合实战演练。
    ⒉优化法制环境。开展组百团、进百企服务活动。各级政法机关共进行普法和法制宣传2860次,法律讲座470次,解答法律咨询7650人次,提出司法建议810条,合同把关2380余份,帮助企业整章建制410条。政法各部门推行六项制度,集中解决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问题。两级法院建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作业,从立案到收费开展"一条龙"服务。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在执法办案中实行公示制、告知制、挂牌上岗。市公安局建立三级服务网络,出台了便民利民服务经济发展100条措施。一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查办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关依法审结了一批案件,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律师部门通过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公证部门通过办理各类公证,法律援助部门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和经营者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
    ⒊加强执法监督。制定了《全市政法机关2003年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要点》,对全市执法检查监督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了涉及经济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经济的执行案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治理涉法信访案件,解决涉法信访问题,处理了一批涉法信访案件。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制定了《哈尔滨市超期羁押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实现了超期羁押为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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