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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哈尔滨市政法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以创建“平安哈尔滨”为载体,统筹解决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2004年,哈尔滨市整合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领导力量,在街乡(镇)实行综治办与武装部合署办公,成立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中心。把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有机整合,新增88个司法专项编,市区街道全部建起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形成组织网;由市维护稳定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公安、铁路、民航、交通等省、市部门参加的哈尔滨地区维护稳定联防联动应急网;深入排查矛盾纠纷,构建起矛盾排查调处网。加强隐蔽战线和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各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坚持不懈地同“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做斗争。对“法轮功”练习者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转化,提高了教育转化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月,全市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百日会战”,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一个群体矛盾、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调处化解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集中排查调处解决。全市排查调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占总数的93%,确保全市国企、事业单位和农村改革顺利进行。
开展创建法治环境先进区县(市)(单位)评选活动。各级政法部门建立完善各项制度,集中解决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问题,两级法院开展审限内“提速”,普遍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检察机关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单位110个,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快“检务公开”的进程;公安机关取消6项行政性收费,出台便民利民和促进经济发展的10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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