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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有效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管理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全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经济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查办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关依法审结了一批案件,加大了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和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部门通过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以及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研究落实了便民利企新措施。公安机关下放管理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制定了改善“行风”的67项规定,在全市行风评议排序中位次前移六位;检察机关出台规范执法行为、改善发展环境10项措施;审判机关广泛建立速裁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网上公布信息,方便群众诉讼,两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9875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473万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五项承诺,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部门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17855件,各类公证事项98890件,法律援助案件1600多件,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331人次。经市城调队调查,全市公众对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满意率达94.5%。各区县(市)争先创优树立品牌,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依兰、方正、阿城、通河等县(市)先后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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