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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发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管理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一批经济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关依法审结了一批案件,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和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部门通过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以及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推进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出台户政、治安等方面12项便民利企措施。检察机关对投资40余亿元的“三桥一环路”等10余项工程开展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各级政法机关及时修改、增补了一系列执法为民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意见,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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