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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系列活动,进行正面引导和理论学习,队伍形象逐步提升。市委政法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制定出台了《全市政法系统市管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范了干部考评的方式、内容、程序和量化评分标准。加强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专门下发文件,就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谈话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全市政法系统普遍推行了引咎辞职制度、责令辞职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全年市委政法委累计投入近百万元,分17期对1500余人次的基层政法综合治理干部进行了专门培训。政法各系统大力加强培训基地、师资和网络建设,分别制定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贴近实际、服务实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执勤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为目标,不间断地开展了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在干警全员轮训一遍的基础上,培养了一批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的技术能手、业务骨干和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完善严管队伍的长效机制。全市政法机关逢进必考、标准求高、把关从严、审查备案,进人遴选机制基本形成。
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考评管理的意见》,对政法部门以岗位目标为依托,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完善考评排序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从严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针对基层政法单位存在的态度不佳、风纪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组成队伍建设督察组,直接深入政法工作第一线,明察暗访,督促整改,推动了全市政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形象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及市委的充分肯定与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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