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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政法综述
 
 
【概况】
 
      2008年,哈尔滨市建立完善维护稳定信息管理、矛盾纠纷排查、重大问题协调督办、群体性事件稳控处置等长效工作机制。在拆迁行业实行维稳风险预测评估机制,全年全市棚改拆迁18个片区、225.8万平方米,无群体性上访、无到省进京上访。全市各级调访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013件,调解成功率达97.3%。化解了土地纠纷、企业改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妥善处置“家乐福”、“金源葆”等群体性事件。两级法院共调解撤诉结案50408件,比上年增加10271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2630件,结案率达98%。中央交办的两批106件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全部结案。对53起重点疑难案件实施司法救助,实现彻底息诉罢访。
    2008年,哈尔滨市增设街、乡镇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和职责。修订完善一票否决、五部委联席会议、述职、例会等工作规则。专群结合,构筑社会面、单位、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社区村(屯)五道防线,规范人防总体布局;实施“平安灯”、“杆灯眼”、维修防盗门等工程建设,提高物防设施的配备率和技防安装覆盖率。推进打黑除恶和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秋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大案攻坚能力进一步增强,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2%;刑事案件稳中有降,发案总量和“八类”主要案件分别比上年下降3.8%和10.9%。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落实刑释解教、吸毒、监外执行等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措施,提高社会管控能力。实行排查整治通报制度,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开展督察推进行动,集中治理火灾、交通、危爆物品等安全隐患,全市交通和火灾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均大幅下降。
    开展“迎奥运盛会,建平安家园”等群众性创建平安活动。实施“军警民大巡逻”,奥运会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8万余人次、群众治安力量10万余人次。强化反恐应急措施,加强隐蔽战线工作,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确保奥运火炬在哈尔滨市的顺利传递和奥运期间治安的平稳。市公安局安保主力军作用突出,是唯一受到公安部表彰的非赛事承办地公安机关。
    基层政法单位普遍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活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开展正规化管理活动,建立市管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实施《全市政法系统市管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市法院从严管理、全员考评排序,为全市提供成熟的队伍管理经验。
    “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市公安局先后派出700余名警力赴四川抗震救灾。市巡防支队长刘亚民获全国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有35人“火线”入党、186人立功。奥运会期间,驻守在天安门地区执行任务的哈尔滨市干警,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和兴路派出所民警宋滨喜、张正球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歹徒擒获,宋滨喜光荣牺牲。市委决定授予两名民警哈尔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向他们学习。市检察系统有6个基层院进入省级先进行列。市法院被评为全国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并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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