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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哈尔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评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复议委员会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新机制,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在原有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础上,将各委、办、局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集中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专家以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决定。出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分三个类别、两个阶段推进的试点工作总体思路。全年接待申请人3700余人次,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415件,市政府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9件。在办案中,坚持听证、合议和调解工作机制,全年经调解结案的案件比例达62%。增加简易程序办理案件数量,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96件。办结的复议案件中,全部案件申请人没有再上访和起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哈尔滨市行政复议改革项目申报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项目评审,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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