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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市体育器材厂根据国家体委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开始设计、生产铝合金横杆。
1981年正式投产,注册商标为“银燕”牌,年产量2450支。
1982年,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共有18个跳高组别的319名运动员用“银燕”牌铝合
金横杆,先后过杆和踩压2402人次,均未产生裂纹或断裂。
1983年,在全国体育器材订货会上,13个省、市体委及体育院校负责人一致认为,“银
燕”牌铝合金横杆结构合理、工艺先进、牢度强、下垂度好,装潢美观,符合国家技术质量
标准,是国内最佳体育器材之一。
1985年,市体育器材厂生产“银燕”牌铝合金横杆2600支,销售量占国内市场的85%。
1986年,市体育器材厂运用全面质量统计法,建立了横杆设计、生产销售及用户服务的
整个生产保证体系,先后解决了横杆的喷漆牢度等质量问题,横杆产品合格率提高到99%,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经中国田径协会审查,产品符合全国比赛要求,同意在全国比赛中使用,
并由国家体委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委员会正式下发审定证书。
“银燕”牌铝合金横杆,1984年、1988年获省级优质产品奖;1987年获轻工业部优质产
品奖。“银燕”牌4米铝合金跳高横杆、“银燕”牌4.5米铝合金撑杆在1990年第十一届亚
运会上被国家体委审定为比赛专用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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