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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据考古发现,哈尔滨的古代手工业早在魏汉时期就有出土陶制品。到宋金时期,尤其天
会五年(1127年)北宋政权灭亡后,金兵掠宋室珍宝奇物及工匠役卒、百工技艺北归后,促
进了哈尔滨地区手工业的发展。从大量考古出土的文物看,这一时期的手工业制品主要有:
——铁器制品。哈尔滨周边地区出土了大量种类繁多的铁器。其中生活用具有剪子、锅、
菜刀、熨斗、铁权、门鼻子、拉手、钥匙、锁、铁灯、刀子、铺手、门抠。生产工具有铁锹、
镐、镰刀、铁锤、锄、叉、铧、铡刀、垛叉、凿、斧、锯、锉、抹泥板、铁勾、铲、刮皮刀、
钳子、马镫、烙马火印、车钏、车馆、马嚼子;兵器有刀、矛、镞、铠甲片、铁蒺藜。这些
生活、生产用具和兵器的制造和加工,在古代已经有很高的水平。
——陶器、砖瓦制品。有陶盆、陶罐、陶塑像、陶杯、陶缸。在城高子火车站和黄山附
近还发现两处金代烧制陶器的窑址。
——有色金属制品。在金代古城附近出土的有纯金、镀金带跨、铜镜、铜印。在香坊、
平房一带的金墓中出土的有金耳坠、金指环、金花饰、金腰佩、金带跨、银杖、包银铜带跨、
鎏金银马鞍、铜锅、铜盆、铜盘、铜勺、铜筷子、铜嘎拉哈、铜镜、铜壶、铜人、铜相生、
铜牌饰、铜带跨、铜扣、铜佛、铜马具、铜镜。
——纺织工具及制品。在哈尔滨地区出土了纺织用的石、骨、铜制纺锤。在巨源乡小成
子村发现出土的女真人服饰有头巾、锦袍、绢衣、夹袜、套裤、锦裙、腰带和接针、套针、
顶针等纺织工具。
——工艺美术制品。在哈尔滨一带金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玉器雕刻和骨雕、石雕制品。
玉雕有青玉镂空衔莲天鹅、玉柄佩刀、玉带、玉嘎拉哈、玉鸟、玉双鹿、玉双凤。石雕有石
羊、石虎、石人、石灯幢、石梁柱、水晶石嘎拉哈,赤铁矿石饰、玛瑙珠。骨雕有骰子、骨
嘎拉哈。在小城子金代墓葬中出土的工艺品有玉雕天鹅、金链、金环、金丝玛瑙、金耳坠等。
——运输工具。有马车、牛车、人力手推车、舟、船、狗爬犁、滑雪板。
——金银铜币。铜货币有:皇统年间(1141—1149)铸造的铜币,正隆三年(1158年)
铸造的“正隆元宝”,金世宗时大定十八年(1178年)铸造的“大定通宝”,章宗太和四年
(1204年)的“太和重宝”。银币有“永安宝货”。
——酿酒。金代酿酒业十分发达。“民间粟麦为酒所耗者十常有二三”。金大定三年
(1163年)实行榷酤(专卖)制度,严禁私酿。并设立了管理酒业的官员。《金史·百官志》
载:“堂食公史酒库,使一员,从八品,掌受岁钱,总领库事”。出土的大量酒器有酒瓷壶、
瓷酒杯、铜酒壶、铜杯、银杯、陶酒壶、陶酒杯、温酒炉。
——皮革鞣制加工。金代以农牧为主,皮革及革制品业十分发达。
皇统九年(1149年),金朝第四代皇帝海陵王登上皇位,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燕京
(今北京)以后,经济中心向南方转移,毁上京,官办手工业毁于一旦。但民间手工业经历
了元、明、清三个朝代的漫长发展时期,一直没有间断。
(二)
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吉林将军富俊上书朝廷,“奏请京师八旗子弟返回故土,垦
荒戍边,容许汉民到东北垦荒戍边”。于是山东、河北的农民蜂拥而至,在哈尔滨一带形成
了“张家窝棚”、“李家窝堡”、“田家烧锅”、“李家油房”、“傅家店”等村落。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沙俄政府胁迫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攫取了在中国东
北地区修筑中东铁路的特权,哈尔滨成为中东铁路的枢纽。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哈尔
滨辟为国际商埠后,沙俄政府及各国商人以此为契机,纷纷到哈尔滨投资办厂进行经济掠夺。
其在哈尔滨开办最多的轻工企业是面粉加工业和酿酒业,此外还有制药、肥皂、制碱、通心
粉制做等一批小企业。
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一些民族工商业者纷纷到哈投资办厂,与外国资本展开激烈的竞
争,促进了哈尔滨轻工业的发展。其中著名的代表人物有张廷阁、武百祥、任少卿,他们分
别开办了双合盛制粉厂、同记工厂、成记制针厂。
二三十年代,制鞋、五金制品、工艺刺绣、印刷制本等民族手工业也有了较大发展。制
鞋业至1930年已有德兴永、恒丰、恒祥、集升斋、独一处、天德永、同义成、永源盛、德兴
等30多家工厂(作坊),工人达2000多人;五金制品业有著名的“三盛炉”菜刀、“老天利”
剪子;工艺刺绣业有明记刺绣局、黄书绣花工艺社、任秀刺绣厂、候福增刺绣社、生记刺绣
局等多家作坊;印刷制本业有商务印书局、哈尔滨印刷局等30多家。
1932年哈尔滨沦陷后,在日伪殖民统治下,刚刚起步的民族工业受到严重打击,资源被
掠夺,工厂被侵吞,人民受苦受难。
1933年3月1日,日伪公布《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对“重要经济部门加以国家控制”。
1933年11月,日本东拓昭和制酒厂将广记酒厂吞并,成立大同酒精株式会社,资本金194万
日元。1934年开办北满制粉公司,资本金200万日元。同年6月25日,日本人池田长男开办大
满洲啤酒有限公司,资本金1000万元。1935年成立的满洲制糖股份有限公司、日满面粉公司,
资本金300万元;大满洲呼布啤酒公司,资本金250万元;日本菊酒酿造公司,资本金300万
元。
日伪当局通过日本人开设印刷业,对印刷行业进行控制。1935年日本人开设的印刷所有
近泽洋行印刷部、哈尔滨印刷所、文明堂印刷所、大同印刷所、大和印刷所、山宫商店、黑
龙印刷所等9家。
1936年,中国人开办的轻工业、手工业有539户,其中印刷制本业35户、制蜡业11户、
汽水厂1户、玻璃业7户、罐头业4户、皮革制品业54户、裁缝业158户、烟草业4户、纸制品
业16户、竹制品业1户、杞柳制品业6户、麻绳业2户、帽子制造业46户、笔墨制造业1户、履
物鞋袜业96户、线香业7户、木制品业41户、棺材业5户、日用杂品业44户。1937年,伪满公
布的《重要产业统治法》,对制糖、制碱、纸浆、火柴、酒精、食盐等10余个行业进行严格
统制。于1938年7月开始实行生活必须品配给制度。同年12月,公布《毛皮、皮革类统治法》。
1939年,实行纸张统制。并对奢侈品、化妆品的加工制造业实行限制。1941年,日本帝国
主义发动太平洋战争,物资短缺。日伪政权对各类商品统制更加残酷。民族工业备受欺压,
生产萎缩,经济萧条,很多手工业作坊纷纷陷入困境。有的停产,有的转产,有的倒闭。直
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投降以后,哈尔滨的轻工业才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三)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后,哈尔滨的轻工业得到快速发展。1946—1986年40年间,
哈市轻工业分为一轻工业、二轻工业(手工业)两个系统,形成了44个小行业。
在44个小行业中,属于轻工业的有造纸、制糖、卷烟、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钟表、
日用搪瓷、日用陶瓷、日用玻璃及制品、灯泡灯具、电池、三胶、洗涤用品、化妆品、牙膏、
火柴、油墨、打字机制造及修理、制笔、酿酒、味精、罐头、乳制品、饮料、糖果及其他食
品等26个行业,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居多。属于二轻手工业的有塑料制品、皮革及其制品、服
装、鞋帽、工艺美术、地毯、玩具、日用五金制品、日用铝制品、五金工具、建筑五金、家
用电器、文教用品、体育用品、家具及竹藤棕草制品、衡器、轻工机械、日用杂品等18个行
业,以集体所有制的小型企业、合作社、合作工厂居多。1987年,市二轻工业局被撤销后,
其所属企业大部分划归市轻工局。哈市轻工业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轻工业 1946年哈尔滨解放以后,为迅速发展生产,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提出“恢复经
济,发展生产,安定民心,支援前线”的方针,迅速恢复和发展了轻工业生产。
1947年6月24日成立市工商局。1948年10月22日,特别市政府将工商局改为工业局和商
业局。这一时期,按照政府的决定接管了一批企业,新组建了一批企业,形成了哈尔滨市国
有经济的初步基础。
这一时期接管的企业有英商华英油房(东建油脂厂)、满洲畜产鸡鸭公司、裕昌源面粉
厂、康德毛织厂、哈尔滨制酒厂、亚洲酒精厂。同时组建了造纸一厂、东北毛皮公司、东北
土产总厂。至1949年,轻工业有了一定规模,有酿造、硅酸盐、造纸、日化、文教用品、牙
刷、食品、猪鬃马尾等13个国营企业,职工3329人,工业总产值1268万元,利润25万元,上
缴税金10万元。同年成立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统一管理市属地方工业。
1950—1957年,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哈尔滨轻工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
大。
这一时期,新组建了友联金笔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国标准铅笔公司、哈尔滨油脂厂、松
江罐头厂和实业公司搪瓷厂、颜料厂、窑业联合公司、皮具公司、化学工业社、东华印刷厂、
中胜印刷厂、松江家具厂、利记针织厂等企业。1955年7月5日,市人委决定撤销市地方工业
局,分别成立第一工业局、第二工业局和手工业管理局,由第二工业局主管轻工业。1956年
初,哈市轻工业有33个行业1139户企业,实行公私合营。至1956年末,全市轻工业产值14575
万元,利润1057万元。主要产品有机制纸、纸浆、日用搪瓷、自来水笔、铅笔、灯泡、肥皂、
罐头、酒精、饮料酒、乳制品、猪鬃马尾等产品。其中罐头、铅笔、猪鬃马尾制成品等远销
47个国家和地区。
1960年8月,市人委决定撤销市第一工业局和第二工业局。分别成立轻工业局、化学工
业局。1962年7月,市轻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合并,成立市轻化工业局。1963—1965年,经
过三年调整,新建了哈尔滨自行车厂、红旗钟表厂、灯泡厂等企业,其生产的自行车、手表、
半导体挂钟、民用灯泡、霓虹灯填补了行业空白。同时对利太纸板厂、铅笔公司、啤酒厂、
印刷厂等一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使轻工业产品品种有了增加,增加的品种有乳制品、平板
玻璃、龙滨酒、特酿龙滨、老白干酒、六角平面抽条铅笔、六色螺旋铅笔、大友联金笔、
“天坛”牌透明活动铅笔、铝氧化金笔杆。其中活动铅笔、铝氧化笔杆出口到国际市场。
至1965年末,全市轻工业有国营企业31个,职工14426人,工业总产值15197万元,利润
1128.1万元,上缴税金4203.3万元,当年固定资产7671万元。
1968年9月27日,市革委决定成立市轻工业公司革命委员会,撤销市纺织工业公司,其
所承担的工作由市轻工业公司负责。当年,轻工业总产值24843.3万元,利润1321.9万元。
纺织工业总产值11341.2万元,亏损534万元。
1969年10月,市革委决定建立21个局,市轻工业公司改为市第一轻工业局。1972年末,
有国营企业61户。其中属于轻工业的企业40户;属于纺织业的企业21户。工业总产值44234.1
万元,利润1737.6万元。其中轻工业总产值29566.6万元,利润1271.8万元;纺织工业总
产值14667.5万元,利润381.1万元。
1973—1975年,通过抓整顿,促进了生产发展。期间,三年调整时期下马的钟表厂恢复
了生产,并新组建了手表厂和钟厂及为钟表行业配套的表盘厂、表壳厂。1975年成立了哈尔
滨制表总厂,其所属企业有手表厂、钟厂、钟表元件一厂、专用设备厂。还组建了合成洗涤
剂厂、轻工机械厂。至1975年末,轻工业总产值30729万元,利润1728万元,上缴税金10003.7
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轻工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生产速度、经济效益、
产品品种和产品质量都有显著提高,已经建立起行业齐全、经济配套的工业体系。
1983年末一轻系统有企业116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9户,集体企业77户,职工人数
达45473人。工业总产值39005万元,比1976年增加9385万元,利润2311万元,比1976年增加
1114.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达29138万元。
期间,产品品种有了大幅度增加。从1978年132种增加到253种,其中机制纸从6种增加
到11种,自行车由3种增加到5种,手表由1种增加到4种,搪瓷制品由3种增加到18种,日用
玻璃由8种增加到10种,铅笔由4种增加到6种,饮料酒由11种增加到20种,肥皂由4种增加到
6种,牙膏由2种增加到5种,干电池由2种增加到8种,鞋油由4种增加到7种。
产品产量也有大幅度提高,占省内产量50%以上的有肥皂、香皂、灯泡,占省内产量30%
以上的有搪瓷制品、玻璃制品、罐头、干电池、化妆品、金笔、圆珠笔。出口产品有罐头、
乳制品、铅笔、牙膏、猪鬃、马尾、刷子、灯泡、酒类、搪瓷制品、木钟、酒精等。出口到
6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产值3355万元,创汇1206万美元。
1984年,哈市轻工业进一步发展,组建了哈尔滨玻璃总厂、玻璃二厂、彩印总厂、包装
印刷总厂、日用化学工业总厂、食品工业总厂、搪瓷工业总厂、造纸工业总厂、制笔工业公
司、自行车工业公司、钟表工业公司、酿造工业公司等,共有企业113户,其中国有企业39
户,集体企业74户。年工业总产值46100万元,利润总额3597.4万元。1985年8月,第一轻
工业局改为轻工业局,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1986年有企业97户,其中,国有企业39户,集
体企业58户。共有职工39054人,工业总产值5497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47922万
元,集体企业工业总产值7049万元。利润343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018万元,集体企业421
万元。上缴税金640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5885万元,集体企业上缴521万元。有固定资
产原值3443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32273万元,集体企业2158万元。出口产品18个品种,交货
值7483万元,比1983年3355万元增加4128万元。
二轻工业(手工业) 哈尔滨解放后,1948年2月成立哈尔滨市合作社总联合社,加强
了对手工业的管理。3月28日,成立了毛皮生产合作社,这是哈尔滨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
而后又相继成立了服装生产合作社、兴东造纸生产合作社、铁丝网生产合作社等。至1949年
末,哈市有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278人,年产值492万元。
1950—1955年,党和国家对手工业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
央的决定,加强对手工业工作的领导,于1954年6月组建哈尔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
12月6—14日召开哈尔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联合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制订和通过了《哈尔
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至1954年末,有国营企
业2户,合作社69户,职工和社员17044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290.1万元。
1955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组建市手工业管理局,管理全市手工业企业。市手工业联社
与市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至1955年末,有国营企业3户,手工业合作社144户,职工和社
员9885人,工业总产值3300.2万元,利润总额110万元。
1956—1957年合作化时期。广大手工业劳动者响应政府号召,走合作化道路。至1956年
末,全市组建了348个合作社,有社员职工32993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2631万元。生产的产
品品种有细小五金、薄铁制品、锻铁制品、度器量具、水暖零件、金属电镀、丝钉网线、铜
铝制品、自行车修理、汽车修配、刻字修表、草柳编织、农药化工、服装鞋帽、皮革制品、
线布织带、印刷誊写、纸制品、美术制品、银制品、木器家具、塑料制品、蒸馏水、农业机
具等。
合作化以后,一度出现了盲目集中、统一核算的偏向。鞋帽业由1038个网点合并成72个,
民众出现了做鞋难的问题。其它行业也出现了盈利大的产品就干,盈利小的产品不干,造成
市场部分商品短缺。为解决这一问题,市联社在市政府和省手工业联社帮助下,集中58名干
部,组成8个组,于10月12日分别深入到8个行业,按照发展生产,适应市场需要,有利于增
加社员收入的原则,将一些集中生产和集体经营的大社,改成小社,或按组、按户独立核算,
分散经营,恢复起灵活经营的网点。对此,黑龙江日报以《哈尔滨市手工业生产联社纠正部
分行业盲目合并的偏向》为题进行了报导。同时,市联社对手工业者带设备入社,缴纳入社
费以后,多余的资金转为社员存款,有2346人存款1365655元。对有存款的付给利息。
经过调整、整顿、明确政策,社员生产积极性高涨。日常生产的4394种产品中,绝大部
分产品产量都有增加,其中社会需要的铁锹、镐、各种服装、马具等产品都增加了1倍。期
间,共试制新产品293种,投入生产的175种,改制新花样产品2800种。为了改变产品质量低、
成本高、花样少的状况,棉纺针织、服装鞋帽等专业联社成立了设计室、样品室,并组织干
部社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解决许多生产和经营上的问题。由于增加了生
产,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成本,企业利润普遍增加,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员增加了收入,
工资水平提高了17.9%,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合作社利用福利基金实行了社员免费医疗,对
女社员实行产假照发工资,创办了一批托儿所等福利事业。至1957年末,哈市有手工业合作
社384个,职工社员3559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81亿元,实现利润1102万元。
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手工业发展很快。1958年有企业808个,职工50150人,
工业总产值22605.4万元;1959年有企业853个,职工68117人,工业总产值36349.6万元;
1960年有企业1080个,职工87480人,工业总产值63978.5万元。这一时期,手工业的所有
制发生重大变化。由小集体向大集体、由大集体向全民所有制过渡。1958年8月17日,有48
个小集体的合作社转为大集体的合作工厂。10月有94个工厂上收给机械、冶金、化工等部门,
其中包括机械化程度比较高、资金比较雄厚的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第三机床厂、模具
厂、模具四厂、东方红轧钢厂、拔管压延厂、第二工具厂、工艺美术厂,变为全民所有制企
业。同时,还将158个企业下放给各区人民公社,并将公社工业定为全民所有制,由自负盈
亏变为共负盈亏,把“有活干、没活散”变成铁饭碗,取消了股金和股金分红,取消了理事
会、监事会,由民主管理改为一长制,干部的任用,由选举改为委派。
1961—1965年,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按照中央公
布的手工业三十五条政策规定,对手工业进行了三次调整。1961年将市区568户合作社调整
为445户。8个县由265户调整为225户。职工人数由74446人减少到41285人,减少33160人,
占职工总数的44.4%。其中市区手工业减少26603人,8个县减少6558人。调整后的手工业,
市区有445户,其中市联社直属33户。7个区手工业联社412户。8个县225户。其中双城25户、
阿城21户、呼兰23户、宾县38户、五常43户、巴彦34户、木兰16户、通河25户。
1962年,将“大跃进”时期上收为全民所有制的224户合作社,有209户退回给集体所有,
下放到区人民公社的314个社归队。市联社选择200个厂社实行定型、定点管理,联社投资
251.1万元,为企业增加设备280台套、扩建厂房1170平方米。为42户企业调整设备114台套、
调配技术工人434名,形成了生产、设施维修、电镀、喷漆、金属压延、金属拔丝的生产协
作配套网络。1963年,按行业进行调整,生产企业由399户,调整为370户,修理业由102户
调为96户。其中有铁制小农具24户,铁制炊具18户,日用小五金31户,建筑五金14户,匠作
工具18户,日用木制品33户,竹木农具8户,草柳编织8户,砂瓦土陶2户,文教体育用品8户,
金属加工业25户,小化工、制药、酚醛塑料、灯泡蜡皂、三胶、糖精39户,印刷及纸制品16
户,棉纺针织11户,麻制品8户,汽轮修配11户,食品糕点、饮料、酱油糖醋6户,日用杂品、
石制品、毛笔15户,刻字修表、修理自行车、修理家用电器96户。
这一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对手工业的发展非常重视,手工业管理得到加强。1961年1月,
党中央发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号召,9月9日,国家主席刘少奇来哈尔滨时视察了手工业的
竹滕软木厂、三八布鞋厂、卫星轴承厂,详细询问了生产情况,指示每个企业都要算帐,要
看企业的真正经济效益。1962年5月市政府按照中央的决定,对手工业实行两级管理。市手
工业管理局建立的生产经营机构有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业修配、木器土特4个专业处和
五金工具、工艺美术2个专业联社,并成立了供销经理部、组教处、监事会办公室,配备干
部335人。在7个市区人民公社设立手工业管理局和区手工业联社,配备干部350人。两级手
工业管理机构配备干部685人,占社员职工总数的1.62%。1964年5月,按照市委常委会第
十次会议的决定,组建了日用五金、工艺美术、交通电器、服装纺织、皮革鞋帽、家具木器、
化工塑料、建筑五金、五金工具、工业修配10专业公司和7个市区及滨江区手工业管理局。
同时,市联社投资组建了手工业干部学校,二轻科学研究所。在局设立了合作事业指导处、
城市公社手工业指导处和县手工业指导处3个联社办事机构。手工业迈向统一规划,分级管
理,正常发展的轨道。产品产量有大幅度增加,试制投产新产品189种。至1965年末,市区
有手工业企业433户,职工47424人,工业总产值26681.9万元。增加了日用工业品和支农产
品的比重。为生活服务的产品产值由63.4%上升到65.1%;为农业服务的产品由9.8%上
升到11.6%;为工业配套的产品产值由26.2%下降到22.7%;出口产品占0.6%。
“文化大革命”初期,由于极左思潮泛滥,把手工业视为“每时每刻都在产生资本主义”
的土壤加以铲除,机构被砸烂,干部被打倒,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68年9月撤销市手工业
管理局和各区手工业管理局。1969年再次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把16个骨干企业和56个技术后
方厂,分别划给机械、冶金、化工部门。5个拔丝合作社改为电线厂。在1887种日用工业品
中,减产的150种,丢掉179种,造成生产无后方、工艺不配套、实验无手段,品种减少,产
值下降。工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29963万元下降到1968年的26943万元。1969年10月5日,市
革委会决定成立市二轻局和各区手工业管理局,对手工业实行归口管理,生产有所发展。19
71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2720万元。1972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4745.4万元。由于批判“修正主
义办企业路线”,生产没有根本好转。市革委决定将上收改为全民所有制的11个手工业企业
归还给市二轻局也没有得到完全执行。除化工试剂厂、农药厂两厂外其余的第三工具厂、石
油配件厂、东方红轧钢厂、拔管压延厂、热工仪表厂、有机玻璃像章厂、仪器仪表厂、半导
体研究所、电讯设备制造厂9个厂没有归还。带走联社资金一千多万元。1973年,国务院副
总理邓小平复出工作后,纠正“左”的影响,促进了生产发展。期间,市革委充实和加强二
轻管理机构,发挥手工业优势,组织老艺人归队,扩大社会就业,大力发展日用工业品、小
商品、工艺美术品、少数民族用品。组建了日用五金、五金工具、塑料化学、服装、鞋帽、
木材家具、文教用品、工艺美术、农具、二轻设备、工业修配11个行业公司和平房区手工业
管理局。市二轻系统有企业330个,职工64209人,年产值4392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
业8个,占企业总数2.5%,职工3532人,占职工总数5.6%。工业总产值3384万元,占7.8%。
集体所有制企业322个,占企业总数95.7%,职工60677人,占94.4%,工业总产值40544
万元,占92.2%。实现利润5775万元,上缴销售税2086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自有财产
1744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369.3万元,流动资金9079万元。有金属切削机床2545台、
锻压设备1149台套。占地面积25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至1975年末,市二轻
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48474.5万元,实现利润4751.1万元。
1976—1986年,二轻工业经过清除“左”的影响,拨乱反正,进入了开创社会主义建设
的新时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集体经济给予充分肯定,出现了求实、务实、
讲究经济效益、稳步发展的大好形势。
1976—1978年根据国家计委和省革委、市革委提出在“哈尔滨市二轻工业建立日用工业
品基地”的任务,着手进行产业调整开始加大发展日用工业品的力度。调整了68个企业的产
品方向,开发了10种新产品,增加了310个花色品种。工业产值和利润逐步增长。1976年完
成工业产值45955万元,实现利润4013万元。1978年,市二轻系统有14个公司,377个企业。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0个,合作工厂153个,合作社214个。产品品种2300多个。日用工业品
产值的比重由35.4%上升到39.8%。并着重发展了塑料制品、家用电器、铝制品、轻工机
械等新兴行业。有些产品在全国领先并多次获奖。如20千瓦微波干燥机、“箭”牌乒乓球拍、
塑料真空挤出机、钢镐、“冬羽”牌电热褥、“三盛炉”菜刀、灯泡铅灯头焊丝等。并有50
种产品出口到53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产值1958万元。197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3369万元。
利润6359万元,上缴税金2957万元。1973—1978年上缴税金26624万元,平均每年上缴税金
3499万元。
1979—1980年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二轻工业发展迅速,优质产品越来越
多。有227个优质品获得奖励,其中国家银质奖2个,部优质奖19个,省优质奖185个,省百
花奖20个,省食品奖1个。这一时期,塑料工业从小到大,由生产酚醛灯头、扭扣、发展到
全塑鞋、拖鞋、人造革、软硬管材、板材、农膜、轻包装、编织袋、中空容器、塑料花、泡
沫板、有机玻璃及其制品、合成树脂等系列产品。五金行业由单一品种向多品种发展,分为
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灯具、精铝制品四大类。至1980年末,市二轻系统有14个公司373个
生产企业,职工9611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0户,职工3034人,集体企业363户,职工
93077人。工业总产值69642万元,占全省二轻工业38.8%。占哈市地方工业22%,实现利润
5618万元,占全省二轻工业50.02%。上缴税金3473万元,占全市集体工业59.1%。生产
2300种产品,8000多个花色规格。出口产品产值由1978年1917万元增加到4616万元。
1982年6月,按照市政府关于恢复市手工业联社的决定,召开了理事会、监事会扩大会
议,本着“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职工集资、适当分红、企业积累、
自主支配的原则”,恢复了“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的职能,局和联社以自己的资金、技术
和经营的优势,加快了新兴行业和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发展。塑料制品,由1976年7188吨
发展到17506吨。铝制品由858吨发展到1243吨。皮鞋由125万双发展到1361万双。厨房设备,
从无到有,发展成系列产品。职工教育形成了由扫盲到大专的职工教育体系,培养和锻练了
一批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科研工作形成了三级网络,有203名职工被任命为高级工程
师、工程师、工艺师、技术员和工人技师。工程技术人员增加到1794人。至1986年已形成行
业齐全、经济配套,具有供、产、销、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福利设施等多功能的,以
合作经济为主体的,全民、集体和职工个体三种所有制联合的经济联合体。全系统有15个公
司(专业联社)和总厂,402个企业,211个产品销售加工门市部。有104303名职工,生产
3000多种产品,8000多个花色。完成工业总产值103848万元,利润7532万元,上缴税金7760
万元。
合并后的轻工业 1986年末,一轻局、二轻局合并为轻工业局。有企业499户。其中全
民所有制企业49户,集体所有制企业450户。工业总产值198819万元,利润10971万元,职工
143257人。
1987年1月,按照市政府的决定向纺织工业局移交了40户企业。8月31日,组建了42个企
业群体。其中塑料公司27户,工艺美术公司16户,家具装饰公司13户,家用电器公司10户,
文教用品公司18户,包装装潢公司19户,包装印刷公司8户,钟表工业公司12户,厨房设备
公司8户,眼镜钟表公司16户,日用化学公司10户,印刷工业公司8户,畜牧产品公司6户,
自行车工业公司9户,工程承包公司4户,皮革箱包总厂5户,龙江家具总厂5户,制革制鞋总
厂10户,松江家具总厂3户,衡器总厂10户,五金农具总厂7户,五金工具总厂7户,金属建
材总厂8户,水暖器材总厂5户,建筑五金总厂11户,体育用品总厂8户,日用五金总厂9户,
龙江制革制鞋总厂7户,毛皮制帽总厂5户,灯泡总厂4户,灯具总厂7户,轻工机械总厂10户,
制锁总厂6户,铝制品总厂6户,酿酒总厂5户,搪瓷总厂3户,玻璃容器总厂3户,轻工化学
总厂2户,玻璃厂2户,造纸厂2户,直属企业有哈尔滨啤酒厂、电池厂、呼兰火柴厂。10月,
按照国家轻工业部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要求,重新组建和加强了手工业联社办事机
构,与市轻工局合署办公。1988年3月开始清理联社资金,经过清理按1984年价联社自有资
金1.7亿元。1988年6月开始,按照市计划委员会通知对集体企业上收下放。先后划给市公
用事业局、医药局、电子仪表局、交通局、机电冶金工业局、市经济协作委员会、包装总公
司、纺织工业局、市汽车开发办公室、钢铁公司、外贸局等11个委办局(公司)110户。下
放给道里、道外、南岗、太平、香坊、动力、平房7个区工业局186户。至1990年,市轻工局
系统有162户企业,组建39个群体和6户直属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5户,集体所有制
企业114户,合资企业3户。完成工业总产值15亿元,其中国营企业92263万元,集体企业
56980万元,合资企业757万元。职工人数75405人,其中国营企业42292人,集体企业32869
人,合资企业244人。上缴利税总额105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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