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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
从1961年开始,市轻工局系统的技安工作由局企业生产处兼管。1970年改由技术保安科
负责。1984年3月,技术保安科与劳资科合并,成立劳资技安处,负责技安工作。
市二轻局系统在“文化大革命”前由企业劳资科兼管技安工作。1977年由技术保安科负
责。1982年,局属12个公司和局基建处相继成立技安科,负责技安工作。1984年技安科与劳
资科合并,成立劳资技安处。
1986年,市轻工局与市二轻局合并后,安技工作进一步健全,技术、组织手段逐渐完善。
至1988年,全局系统建立各级安全委员会88个,各级安全领导小组1755个,有专职安技、防
火干部491人,兼职干部1452人,车间安全员6554人,经济警察160人,巡逻员582人。全局
系统有消防车12台,消防摩托12台,对讲机52部,各种消防设施9261台件。
1988年起,全局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火竞赛,每年有11—14个企业被评为先进集体,
80—90名安技、防火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同年5月21日,全局系统召开签定安全责任状大
会,局长同39家公司、总厂、直属厂签定安全责任状,实行权、责、利相统一,解决安全防
火责任不清、利益不明、奖罚不分的问题。会后,公司、总厂、直属厂又同其下属单位层层
签定安全责任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抓安全的管理网络。12月2日,召开局
安全大会,全面推行安全、防火目标管理。从提高企业职工队伍安全意识、素质和企业安全
工作实际水平出发,制定可行、相对稳定的目标,逐级分解,形成可靠的以安全检查、安全
教育、隐患整改措施为手段,以实现无火灾、无工伤死亡、无重伤、无重大设备事故为内容
的目标体系。
安全检查 1980年,国家决定每年5月开始“安全月活动”。同年,哈尔滨市开展“双
百”无事故活动。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每年2次,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1984年,市轻工局在开展安全月和“双百”无事故活动中,进行三级安全检查,共查出
隐患2421件,当年整改2223件,整改率达到91.82%。市二轻局在安全月和“双百”无事故
活动中进行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各种隐患8798件,当年整改6235件,占70.9%,其中整改
重大隐患49件。
1988年,全局三级日检28903单位/次,夜检10339单位/次,联检1834单位/次。在安
全检查中,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自行车公司、金属线材总厂等7个大中型企业投入专项资金
整改隐患。塑料十二厂、衡器二厂、量具仪器厂等小型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筹款改
造危房和进行隐患整改。当年全局系统治理各种隐患3928项,其中电器隐患2102项,锅炉压
力容器隐患268项、机械设备隐患1260项、尘毒169项、危房129处21521平方米。
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1984年,市二轻局从企业抽出12名锅炉管理人员进行为期两
个月的锅炉检验及技术培训工作,请锅炉专业技术人员讲课。
1985年,市轻工局完成压力容器建档工作,容积25升和每平方厘米压力1公斤以上的284
台压力容器建立了档案,对83台蒸汽锅炉、38台热水锅炉进行了安全检查。市二轻局组织5
名专业技术人员对425台锅炉、163台压力容器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查,查出26台没有强度计算
资料,19台没有图纸,均予以补充。
1988年3月,轻工业局进行锅炉房检查评比,评出先进锅炉房10个、一类锅炉房94个、
二类锅炉房122个、不合格锅炉房11个。
机电安全防护 1983年,市劳动局下发“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改用滴水式乙炔发
生器”的文件。1984年,市轻工系统除消防器材厂、消火器材厂因特殊需要保留2台大容量
浮桶式发生器外,余皆停止使用。
同年,市二轻局劳资技安处为解决木工机械和冲压设备较多,时常发生断指事故的问题,
组织局、公司、企业三级技安干部和技术人员去外地学习。学习上海玩具厂、沈阳木器厂防
护措施,调整了工序,安上防护装置,基本杜绝冲压断指事故。
安全培训 1981—1985年,市轻工局培训电工500余人。市二轻局对司炉工每年培训1次,
对电工3年培训1次。5年培训司炉工5848人次、电工3212人次、电焊工408人次、水质处理工
387人次、安技干部684人次。
1987年,两局合并后,安技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年举办电工班3期,司炉班4期,培
训930人。持证上岗率电工达94%,司炉工99%,焊工92%,锅炉水处理化验员100%。
1988年举办司炉培训班3期,电工培训班7期,共培训司炉工279人,电工1600人。
安全规章制度 1981年,市二轻局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局长至生产工人都
规定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制订司炉工《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等制度,下发到全局356个锅炉房贯彻执行。
1987年6月14日,轻工业局作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
紧急通知〉的决定》。9月18日,市轻工局下发《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各级安全防火、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责任制》,规定局长以下各级领导、公司、总厂、企业正副职负责人和职能部门
工作人员职责。
1988年,各工厂企业都建立起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全局系统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制
度2136个,防火制度1527个,检查程序和标准227个。
1990年3月1日,下发《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方案》。
9月12日,下发《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关于护厂巡逻和干部值班值宿工作规定》,对值班值宿
人员级别、人数、上下岗时间、巡逻间隔时间、检查签证都做了具体的规定。11月9日下发
《哈尔滨市轻工业局关于建立企业安技干部日检工作制的规定》和《哈尔滨市轻工业局电气
工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安技干部每日至少有一人按生产程序逐工序、逐车间、逐部
门地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领导报告,每日检查情况须详细记入“日检日记”。
二、劳动保护
1981年,哈尔滨轻工业企业生产条件较差,中毒时有发生。为改善生产环境,市二轻局
以银光喷漆厂与龙江木器厂为试点解决尘毒。1981年12月27日召开现场会议,向全局系统有
尘毒作业点的企业介绍和推广治理经验。
1982年,重点治理粉尘污染。刀剪厂、五金炊具厂抛磨粉尘高达每立方米80.4毫克,
抛磨工人患矽肺病的达72%,两厂在局和公司的配合下,安装“干式除尘循环通风装置”,
刀剪厂粉尘浓度降到每立方米3.66毫克,五金炊具厂降到每立方米6.1毫克。12月7日,市
二轻局召开现场会,推广这一经验。1983年,总结丰收五金厂花钱少、效果好,仅用260元
就使每立方米粉尘浓度由17.53毫克降到3.76毫克的经验。至1985年,市二轻局系统共投
入粉尘治理经费336万元,有445个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占尘毒点总数39.6%,
解脱尘毒危害7898人,占接触尘毒作业人数35.6%。
1984年,市轻工局对国家投资的电池厂、铅字铸造厂等5个厂的治理项目进行验收。1985
年建立尘毒档案。全局有尘毒作业企业64个,其中全民企业35个,集体企业29个,接触尘毒
人数10542人,其中接触粉尘的1856人,接触有毒物质的4054人,接触有害物理因素的4632
人。
三、防火工作
1970年,市革委会第一轻工业局成立技术保安科,负责本系统的防火工作。1980年后,
市轻工行业连续发生两起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4960元。为加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1981年起,每年3—6月、8—12月开展百日无火灾活动。
1984年,市一轻局系统将防火工作排上日程,局领导和防火委员会成员带队检查,整改
隐患,落实防火措施。
1987年12月26日,市轻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加
强领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搞好节假日安全大检查,整顿好电工、锅炉工队伍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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