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哈尔滨市轻工业没有进行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
“一五”计划期间,国家投资扩建了哈尔滨造纸厂,使其成为黑龙江省造纸行业的骨干
企业之一。1955—1966年,国家投资1000余万元,兴建和迁移了自行车厂、缝纫机厂、玻璃
厂、钟厂、金笔厂等企业。二轻系统的企业,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拨款等途径,翻建、新建
了一些厂房,增加了一些设备,发展壮大了日用五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木材制品、工
艺美术、轻工机械、工业修配、服装、鞋帽、农具、塑料、文教体育用品等行业,奠定了哈
尔滨市轻工业的基础。
1970年后,国家与省、市相继投资对哈尔滨啤酒厂、手表厂和缝纫机厂进行扩建和技术
改造,并移地重建了金属线材厂。其中,缝纫机厂总投资1890万元,手表厂总投资274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为优先发展轻工业制定了特殊的政策,允许企业利用银
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了轻工企业的设备更新和产品换代。1979—1986年,哈尔滨市轻
工系统加快老企业、老厂房的改造进度,建设了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厂。哈尔滨酿酒厂、龙滨
酒厂、哈尔滨啤酒厂、哈尔滨玻璃厂、哈尔滨自行车公司、哈尔滨手表厂、哈尔滨表壳厂、
哈尔滨白酒厂、哈尔滨日用化学厂、哈尔滨印刷一厂等一批企业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1987—1990年,根据市场需求,轻工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引进新设备,许多企业翻建、
扩建、新建了厂房和仓库,并重建了哈尔滨酿酒厂和哈尔滨搪瓷厂。总投资78836万元,完
成投资项目161个,其中技改项目100个,引进项目42项,危房翻建3项,其他16项,增加建
筑面积324711平方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