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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职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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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和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城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所属机构进行了 深入的改革,以理顺关系,划清职责,转变职能,完善运行机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新形势的需要。
1980年至1981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有以下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视察研究室、外事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局、档案 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计量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统计局、物价局 、物资局、劳动局、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经济委员会、冶金工业局、机械工业局、电子 仪表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纺织工业局、第一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第三轻工业局、 医药管理局、交通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规划管理局、公用事业管 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建筑工程局、建筑材料工业局、环境卫生处、环境保护局、园林处 、太阳岛风景区管理处、财政贸易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 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服务局、对外贸易局、供销合作社、水产局、文化教育办公室 、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广播事业管理局、农业 办公室、农林局、畜牧局、农机处、水利处、农业电气化管理处、整 治松花江委员会办 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
1982年6月,环境卫生处改为环境卫生局,7月,市第三轻工业局改为市集体经济办公室。
从1983年5月至1984年,1月,市政府本着"精简机构,缩减人员,调整班子,提高效率”的精神,对市级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改革中坚持简化紧缩经济管理部门,充实 加强综合协调、统计、监督部门,加强与完善立法部门的原则,对业务性质相近的机构合 并,机构重叠的撤销,实行党政分工,政企、政事分工;基本没有政府职能的企事业管理 部门,改为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1983年5月,哈尔滨市人民政 府对所属机构作如下调整:撤销市冶金工业局、电子仪表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纺织工业 局、医药管理局、服务局、水产局,分别成立冶金工业总公司,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化 学工业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服务总公司、水产总公司(原市水产局的渔 政管理工作,市政府授权市水产总公司代管)。各公司为经济组织,不列政府序列。
1984年4月21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了市文教办公室、市视察研究室,市侨务办公室、市信访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市 整治松花江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合署办公;太阳岛风景 区管理处改为处级单位,由市园林局领导,市集体经济办公室改为区街工业处,由市经济 委员会领导,市农村电气化管理处、市农业机械处,不列市政府序列,由市农业委员会领 导;市标准计量管理局不列政府序列,由市经济委员会领导,市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改为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不列政府序列;市供销合作联合社改为合作经济组织;市对外贸易局 改为市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为经济组织,市水利处改为市水利局,成立市审计局。改革 后,市政府所属机构由原有67个部门减少为45个部门。
改革前后的机构表(附表)
1984年10月22日,按省政法委员会和省编制委员会通知,成立市国家安全局。
1985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按照下述原则,调整理顺机构,转变政府职能:①政企职责分开,减少机构和管理层次。撤销政企不分的总公司,组建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局,实 行行业管理,②加强宏观管理,强化综合经济部门和重点部门。对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尽量 裁减,管理业务交叉的部门要调整理顺关系;③明确市区分工,给区放权。凡应把主要任 务放给区的部门要精减或合并。1985年5月,成立市旅游局。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 府同意,8月3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和市政府通知,撤销市机械工业总公司,冶金工业总公 司,组建市机电冶金工业局,撤销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组建市电子工业局,市第二轻 工业局与县、区工业处合并,成立市集体经济管理局;撤销市纺织工业总公司,组建市纺 织工业管理局,撤销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组建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撤销市医药总公司,组 建市医药管理局,市第一轻工业局改为市轻工业局。撤销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市第一商 业局、市第二商业局、市服务总公司、市水产总公司(其中的水产养殖.渔政管理划归市农 牧渔业局)、市工业品贸易总公司、市食品工业总公司,组建市商业委员会,市城乡建设管 理委员会与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合并,组建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 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合并,组建市政建设管理局(保留松花江整治办公室、防汛 办公室名义;撤销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建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撤销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 司,组建市筑材料工业局;撤销市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组建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市农林 局与市畜牧局合并,组建市农牧渔业局,原农林局中的林业部分划出,组建市林业局,撤 销市教育局,组建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改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列入政府序列。
在调整机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统一衔接、平衡和审定,进一步确定了各委、办、局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市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的办事机构和综合服务部门,是市政府工作运转的枢纽。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要从参谋、助手、信息、协调、后勤 等五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市计划委员会,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综合管理部门。基本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统筹本市全社会范围的财力、物力进行综合 平衡,加强经济信息和经济预测,编制全市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是中、 长期发展计划,研究提出落实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以保证计划的实现。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全市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综合指导。
市经济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工交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基本任务是对全市工业交通事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促进工业交通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 管理水平平,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素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在实现向宏观管理过渡阶段 ,尚担负;组织指导工业交通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编制与实施年度生产、财务计划,负 责能源分配与管理,协调解决工业生产中的问题。
市商业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社会商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社会商业统筹规划,管理协调,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在新旧经济体制转换阶段,还要行使原主 管部门的部分职能,即负责计划安排,物资分配,电力平衡、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城乡规划的职能部门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建筑业、建材业的综合指 导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与原市建委在职能上有重要转变,即由城市规划的参与协 调部门转变为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由建筑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转变为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 市基本建设,由城乡建设、建材生产部分企业管理部门转变为对市政、房地、公用、环保 ,建筑、建材和哈依煤气工程建设、全市低温供热等方面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部门。
市教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市的教育改革,统一管理使用教 育经费,负责对地方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管理。并逐步实现从微观管理到侧重抓宏观控 制,由单纯行政管理型转变到业务指导型,由行政指挥转变到为基层服务。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农村经济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服务城市,富裕农民,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的方针和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指导农 村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农业技术改造,推动郊区、郊县向“城郊型”农业经济转 变,加速农村经济的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市经济体制改委革员会,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 的指示精神,对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调查研究,综合指导,统筹协调,参与决策,组 织实施各项改革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人民防空战备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战备方针,在搞好为战时准备的 同时,使人防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四化”建设,提高人防建设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 效益。
市信访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分析、综合、调查研究群众信访情况,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全市信访工作,发挥监督、信息反馈和保障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作用。
市侨务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侨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规定,按照“一视同仁,不得岐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 的政策原则,制定有关具体规定,维护归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为全市的经济建设服务, 为引进人才、资金、先进技术与先进设备铺路搭桥,组织侨资并扶持侨属企业,积极开展 国外侨务工作。
市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为实现"和平、友好、干四化”的对外工作总目标,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 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处理全市的地方涉外事项。同时,承担市 人大、市政协、市对外友协分会和市中苏友好协会的对外友好工作。
市旅游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开发与建设旅游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速制造接待条件 ,吸引国内外旅游者,尽最大可能的为全市增加外汇和地方财政收入。
市人事监察局(含市编委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人事部门的日常工作;推进全市人事制度、工资制 度和机构改革,管理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
市档案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保护档案的安全相完整,更 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做好全市的基层政权建设,优抚、 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行政区划、收容遣送等工作。
市劳动局,是市政府管理劳动工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劳动就业、技术培训,改革用工、工资制度、保险福利制度,搞好劳动保护,锅炉压力容器安全 监察工作。
市统计局,是市政府监督性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的统计工作。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政策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的调查和 监督,运用反馈信息,为制定修改决策提供依据,以利于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 控制和调节。
市物资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生产资料流通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既担负着管住管好国家统配物资和地方主要物资的计划分配的任务,在物资流通中起主渠道作用;又担负着 大力开拓生产资料市场,搞活生产资料大流通,保证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的任务 ,对生产资料市场进行统一管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 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 族加速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二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 策,管理全市宗教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 教育,推动他们走遵纪守法、爱国爱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调动全市宗教界人 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服务。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综合性的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是经济行政执法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对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保护合法经 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市物价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物价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负责掌握全市物价总水平,按规定权限调整和制定市管的工、农业品价 格和非商品收费标准,以及各种差比价,作价办法,检查处理违反物价政策的案件,更好 地为促进生产,搞活流通,调节供求,指导消费,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市对外经济贸易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对外经济贸易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哈尔滨市享有省一级的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权限,由过去单纯组织出口货源,转 变为管理直接对外经营进出口工作。
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的监督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的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推行 先进标准,实施质量监督和法制计量监督,组织实施置值传递和计量测试工作。
市轻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轻工业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行业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逐步由主管所属企业转变到统管全行业,由主要 抓微观经济活动转变到主要抓宏观控制;由单纯运用行政手段管理转变到主要运用经济、 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市机电冶金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机电冶金工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的机电冶金行业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同时,还承担部分企 业主管局的职能。即:年度计划、财务计划、物资供应等。
市电子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电子工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监督服务,推动电子工业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承担对所属企业一部分管理微观经济的职能,包括:年度计划 、财务管理等。
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石油化学工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石油化工的总体规划,生产管理的宏规控制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为全市轻工,食品、建材等部门服务。同时,还承担对所属企业一部分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包括:年度生产、能源管理、劳动工资、物资管理等。
市纺织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纺织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纺织行业实行统筹规划,搞好全市纺织行业的管理。实行政企分开,由注重微观管理转向加强宏 观控制。同时,承担对所属企业一部分管理微观经济的职能,包括:年度计划,劳动工资 、财务管理等。
市医药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医药工商企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和科研等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市第二轻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二轻工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二轻工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管理的宏观控制,指导产品结构调整,加快日用消费品,耐用消 费品和日用小商品的发展,搞好为大工业协作配套,为人民生活提供修、配、补服务。
市交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公路交通运输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管理,担负全市公路客运和货物运输"及公路、道桥建设任务”逐步从直接管理直属企 业转向行业管理,从主要抓微观经济活动转向主要加强宏观控制。
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审计监督,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财政、督导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参与社会产品、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对经济活动实行财政监督,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发 展,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税务局,是市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本行政区内各种税收、能源交通基金的征收管理,为各级财政预算组织税收收入,保证"四化”建设资金的需要。
市粮食局,是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管理粮食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保证城乡居民和工商行业用粮,稳定与活跃粮油市场,管理粮油销售指标,分 配使用国家对粮食经营的财政补贴指标的任务。
市政建设管理局,是市政府在城镇市政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道路、桥梁、排水、堤防、市容、园林绿化、江河整治、环境卫生、风景区等进行建 设和管理。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房地产和组织住宅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房政和地政管理,对全市房地产全行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进行经济、 技术、市场价格和计划管理。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供水、供气、供热、市内客运等项的建设和管理。在转变职能中,逐步由只面向本系统直 属单位转到面向全行业,为全市和哈尔滨市所辐射的整个经济区服务,由直接抓企业的经 济活动转向加强宏观控制,由单纯用行政手段管理企业转向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 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环境的职能部门,又是监督检查部门。主要任务是:通过抓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制定环保方面的经济技术标准,采取行政的、经济的 和法律的手段,组织协调好对全市环境的全面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在 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职能转变:从就污染抓治理,转向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和总 任务服务;从行政、技术的微观管理,转向政策、法规的宏观控制;从点源治理转向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从治"标”转向治本;从偏重惩处和监督,转向既管又帮,强化指导及服务 ,有利于搞活企业和发展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建筑行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管理建筑业,对在哈尔滨范围内施工的企业和队伍实行宏观控制,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增加盈利,使哈尔滨市建筑业成为哈尔滨经济建设的支柱行业。
市建筑材料工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建材工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建筑材料、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实行归口管理。在职能转变中,逐步由管理直属企业转 向行业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控制,积极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振兴全市 建材工业。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本行政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探索人口结构的调整,控制 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在管理职能上,逐步实现以下转交;由单纯依靠各级党政组织 ,转向运用计划生育系统进行综合服务和全面管理,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转变为既要控 制人口数量,又要提高人口素质,探索人口结构的调整。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市政府管理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体委对全市体育事业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各项运动技术水平,为社会主义物质 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市体委在职能转变中,要逐步由"独家经营"转变到体育社会化,由 集体管理转变到分级管理,由单纯注意竞技成绩转变到注意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发展竞技 。
市卫生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卫生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管理和发展全市卫生事业,开展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职能转变中,逐步由管理所属医疗卫生单 位,转变为对社会的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实行宏观控制。
市文化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管理全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繁荣创作,培养人材,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要 ,协同有关部门管好文化市场,以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市广播电视局,既是市委、市政府的新闻宣传机构,又是事业管理机关。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发展进行综合管理,通过电台、电视这一耳目喉舌,教育鼓 舞全市人民进行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在转变职能中要逐步实现从注重抓新闻宣传,转变 为既注重抓宣传,又注重抓管理;从对几个站、几个台的管理,转变为加强对全市广播电 视的管理,从只注重微观、眼前,转变为抓宏观、抓长远,从简单地用行政手段对基层“ 管”,“卡”,转变到为基层服务。
市农牧渔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农牧渔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市农牧渔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搞好蔬菜、粮食,畜禽,渔业的生产、加工、储运等工作。为了实 现这个职能,要由面向本系统转向全社会乃至哈尔滨所辐射的整个经济区,由只管条条所 属企业转向行业管理,由直接抓企业经营活动逐步转向间接管理和宏观控制。
市水利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水利事业的职能部门。其任务是:对全市防洪治涝、农田灌溉、水土保持、防病改水,河道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实行管理。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林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对森林覆盖率的要求,完成全市造林绿化任务,加强对森林的经营管理,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生产建设的管理工作。
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乡镇企业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搞好全市乡镇企业发展的规划,做好协调、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工作,促进全市乡镇企业的发展。
市公安局,是国家公安机关的下属机构,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市政府管理社会治安工作方面的职能部门。其任务是:同反革命分子的破环活动作斗争,打击刑 事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卫全市 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国家的执法机关。主要任务是:通过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 政,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市国家安全局,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从1986年至1990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继续对所属机构进行调整。由于市集体经济管理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对口,工作不便,于1986年6月恢复市第二轻工业局的机构。12月 25日,市政府决定,将市第二轻工业局、市乡镇企业局、市区街工业处撤销,成立市集体 经济管理办公室(局级单位,设在市经济委员会)。
1987年5月,将市电子工业局改为市电子仪表工业局。1988年1月,市人事监察局改为市人事局,2月,组建市监察局。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5月28日,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 知规定。撤销市计划委员会与市经济委员会,组建新的计划委员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全市国民 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技术经济政策,等 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控制、指导,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搞好社会供需平衡;负责年 度计划中的重要协调工作。将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列为市政府序列,为全市集体经济综合职 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对全市集体经济进行调查研究、统筹规划,综合指导,协调服务, 对贯彻执行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具有协调、裁 决权,组织与指导集体经济的横向联合与经济技术协作,负责乡镇企业归口管理工作,对 全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进行综合指导、协调服务。
撤销市机电冶金工业局、电子仪表工业局,重新组建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局,作为全市机械、电子、冶金工业的行业管理部门。为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统一领导,理顺"农口”各 部门的关系,撤销市农业经济委员会、市农牧渔业局和市蔬菜产销办公室,组建市农业局 。负责对全市农村经济工作和农村经济改革的统筹规划,综合指导、监督与协调。撤销市 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组建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城乡建设的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协调服 务工作。组建市规划土地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统管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的职能部门,将原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承担的规划职能、市房地产管理局承担的市区地政管理、市农牧渔业局 承担的土地管理职能划归该局负责,将市房地产管理局改为房产管理局。撤销市对外经济 贸易局,组建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管理外经、外贸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将原市对外经济贸易局的职能、原市计划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等部门有关涉外经贸职能 均划归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体制改革委员会改为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经过调整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设:办公厅、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市计划委员会、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劳动局、市物价局、 市物资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档案局、市轻 工业局、市机电冶金工业局、市石油化学工业局、市纺织管理局、市医药管理局、市交通 局、市集体经济办公室、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市房产 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 教育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 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委员会、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
1988年9月,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改为市技术监督局。
1989年3月2日,中共哈尔滨市委23次常委会议确定,组建市农业委员会,列政府序列。为了深化完善市级机构改革,根据1989年10月2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员会、哈尔滨市人民 政府,报请的《哈尔滨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1990年3月8日,经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进一步进行了调整:撤销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组建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撤销市医药管理局,组建哈尔滨市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把原两个局行政职能划归市计委。撤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其承担的客运管理 职能和所属的公司(工厂)划归交通局,其承担的自来水、煤气、供热职能及所属企事业单 位划归市政建设管理局。市政建设管理局改称市政公用建设管理局。将市档案局从政府序 列划出,档案馆变独立局级事业单位,对外挂市档案局牌子,行使档案管理职能。将市人 防办公室、市集体经济办公室从政府序列划出,分别归口市建设委员会和市计划委员会, 其级别不变。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改为市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市政府办公厅,其级别 不变。新组建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归口市政府办公厅,为副局级单位。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归口市财政局管理,为副局级单位。市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列政府序列。
从1985年到1990年,市政府先后建立驻外机构有: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驻天津办事处、驻广州办事处、驻大连办事处、驻大庆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驻海口办事 处、驻厦门办事处、驻香港办事处。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构表(1990年)(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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