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2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行政机构设有:办公室、视察研究室、计划委员会、统计局、劳动局、物资局;工业交通办公室、机械工业局、第一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第三轻工业局、冶金工业局、电子仪表局、化学工业局、交通运输管理局;财政贸易 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服务局、粮食局、对外贸易局、工 商行政管理;城市建设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局、城市建设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园林 处,环境卫生处;文教办公室,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事业管理局;科学技术委 员会、地震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农业局、畜牧局、农业机械处、水利处,体育运动委员 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档案处(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
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同意,1978年3月19日,撤销城市建设办公室,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同时是市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原城市建设办公室的任务。成立纺织工业局,直接领导所属企业。6月13日,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处和市计量管理所的基础上成立市标准 计量管理局,负责全市标准计量管理工作。6月,农业局改为农林局。6月15日,成立市供 销合作社。8月,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市建筑 材料工业局.10月,市档案管理处改为市档案局。12月18日,市革委会外事处改为外事办 公室。同月,成立信访局。
1979年1月,撤销市工业交通办公室,成立市经济委员会。2月12日,成立市水产局。3月,市地震办公室改为市地震局,成立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2月25日,成立环境保护局、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