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1月7日至11日在友谊宫举行。出席会议代表437人。这次会议,是哈尔滨市从"文化大革命”以来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召开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全国和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检查、总结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明确今后的任务,动员全市人民,搞好国民经济的调整,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将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哈尔滨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化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尚朴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 化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革委会副主任张屏作的《关于哈尔滨市1978年财政 决算和197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 方式,选出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出市长、副市长,选 举于华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化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哈尔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3月14日至19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王化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王世杰作的《关于1979年、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农作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华烽作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哈尔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3月5日至11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王化成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王世杰作的《关于1 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农作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华烽作的《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化作的《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热烈响应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号召,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开展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太阳岛风景区的议案>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