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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主管部门对回迁安置工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召开全市回迁进户总结动员大会和深入动员暨签订目标责任状大会,同60家开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4家配套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组织回迁安置工程百目抢工大会战,成立督办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深入各个施工现场,督促工程建设。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进户乱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拆迁安置执行1997年3月15日出台的《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搬迁居民5 055户,收取开发建设单位安置建设资金1.4亿元。
1997年,全市竣工安置工程170.3万平方米,回迁动迁居民14 788户,分别比计划增长6.4%和13.4%。1997年,全市共拆迁75个地段,拆迁居民7 542户,工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468家。拆除旧房373 650平方米,可新建1 740 960平方米。
(李洪强 解 海 张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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