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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哈尔滨市采取措施,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全年完成拆迁面积89.5万平方米,归集安置资金17.4亿元。从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出发,制定哈尔滨市的房屋拆迁最低保障制度,设立拆迁特困户(持低保证)5.5万元的房屋拆迁最低补偿线;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再给予1万元的照顾。该政策已于2005年6月正式实施。到年末,全市共对543户低保和低保残疾被拆迁居民落实了最低补偿政策,给予政策性补贴1409万元。其中,补贴低保残疾被拆迁居民233万元,补贴低保被拆迁居民1176万元。为了保证政策的平稳过渡,解决拆迁中的遗留问题,哈尔滨市拟定了《危棚房改造和市重点工程中被拆迁特困户政府予以补贴3000万元的实施意见》,对拆迁最低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前的重点建设项目拆迁中的特困户给予适当补贴,共为1580户拆迁特困户解决了住房困难。完善拆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优质服务,推进了拆迁规范化管理。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拆迁管理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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